尚未取得相关证书的2020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需提供如下由毕业院校出具的证书、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附成绩单)、所学专业为师范类专业的证明、“小学教育”专业的毕业生培养方向为“文科”或“理科”的证明、教师资格证办理情况证明等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材料证明。
(4)2018年以前毕业的及2018年办理了暂缓就业手续且尚未取得《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还需提交证明所学专业是师范类专业的材料,所需材料见《2020年5月梅州市梅江区公开招聘教师报考指南》第11条。
(5)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提供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在公告发布之日后至报名截止之日止开具方为有效);
(6)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7)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对在2017年5月29日至2020年5月29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报考县、乡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的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相关条件的应聘人员凭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扫描件)报考,报考时注明服务的基层项目名称、合格证书编号,以便进行加分资格审核。报名时未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注意:报名时请勾选“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选项为“是”)。
(8)签订《2020年5月梅州市梅江区公开招聘教师考生承诺书》
以上相关材料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梅江区教育局统一审核(未按要求提供材料者不能进入面试)。
(三)面试
资格复审过关者进入面试。
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将在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meijiang.gov.cn/)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视疫情另行手机短信通知,请报考人员保持通讯畅通。
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适应岗位的专业素质及潜能进行综合测评。采取“备课+试讲”方式进行。
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及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复印件无效。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
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招聘单位可依次递补面试对象。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在总成绩公布时划定。
四、体检
体检按面试合格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及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的或出现放弃体检的,按总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文件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由招聘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工作实际成立考察工作小组统一组织实施。主要对拟聘用考察人选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根据《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考察将重点审核考察对象档案,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六、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名单将在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meijiang.gov.cn/)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聘用的,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被聘用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如遇报考岗位是两个及以上招聘单位的,聘用时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一个具体单位,但不得挑选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单位)。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身份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并按有关政策规定享受相关待遇。有服务年限要求的岗位,被聘用人员必须在聘用单位工作满规定年限后,方可申请工作调动。
七、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凡弄虚作假或报考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取得聘用资格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聘用资格;
3、梅州市梅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立举报监督电话,受理群众的监督和举报,举报电话:0753-2196962;
4、本公告由梅州市梅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附件1中各招聘单位的岗位职责简介、专业要求和其他条件等由梅州市梅江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0年5月梅州市梅江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xls
附件3:《2020年5月梅州市梅江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一览表》.xls
附件4:《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附件5:《2020年5月梅州市梅江区公开招聘教师报考指南》.docx
附件6:《2020年5月梅州市梅江区公开招聘教师考生报考承诺书》.docx
梅州市梅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梅州市梅江区教育局
2020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