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广东梅州市平远县招聘教师【88人】
报名时间:2019年7月9日--11日共三天
笔试时间:2019年7月21日(星期日)上午9:00至11:00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及《关于做好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梅市明电〔2012〕251号)文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中共平远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8名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符合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具体条件等要求详见附件1);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五)年龄要求为18至35周岁(即1983年7月10日至2001年7月9日期间出生),应届毕业生可不受年龄限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一)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及本县在编在职(岗)人员;
(二)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三)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的人员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四)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或参加广东省2014年、2015年、2016年、2018年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已聘用人员及违约人员;
(五)被有关部门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的当事人;
(六)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员;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双面打印,见附件2),《报名表》上需粘贴近期二寸正面免冠照片,另附一张同底照片;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的,提供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其他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还需提供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及政府综合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2.报名时间:2019年7月9日--11日共三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
平远县教育局二楼人事股(平远县大柘镇教育路80号)
(二)报名要求
1.2019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须于2019年8月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均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执业资格及职称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逾期未能取得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广东省统一选聘到村任职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应聘,应在报名时一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报名时未提供证明材料的,不享受加分政策。
3.每个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
4.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领导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
(一)笔试内容为教育类,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基础知识和素养。
领取准考证时间:2019年7月18、19日共两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领取准考证地点:平远县教育局二楼人事股(平远县大柘镇教育路80号)
笔试时间:2019年7月21日(星期日)上午9:00至11:00。
笔试地点:平远中学。地址:平远县平远大道南39号。
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全体考生笔试整体情况综合考虑,并在笔试成绩公布时划定。笔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面试并列。
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平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二)面试
根据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人选。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将在平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适应岗位的专业素质及潜能进行综合测评。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及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人员所持证件必须是原件,复印件无效。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
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
体检按面试合格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及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体检人员;若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一样的,则由招聘单位进行综合测试确定)。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标准按《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134号)执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根据《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考察将重点审核考察对象档案,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六、公示和聘用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名单将在平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聘用的,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被聘用者应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单位报到,未按时报到及不服从安排者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聘用的人员,需在工作单位服务满5年,服务期未满因个人原因离职的,需承担违约责任。
七、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3.平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立举报监督电话,受理群众的监督和举报,举报电话:0753-8899336;
4.本公告由平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附件1中各招聘单位的岗位职责简介、专业要求和其他条件等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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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平远县教育局
2019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