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东梅州市教育局直属公办学校招聘教师公告【24人】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及《关于做好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梅市明电〔2012〕251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梅州市教育局直属公办学校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4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应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指“列入国家招生计划、具备派遣资格的2019届,或在2019年7月10日前符合择业期政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二)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符合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具体条件等要求详见附件1);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5、年龄为18至35周岁。具有副高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应届毕业生可不受年龄限制,报考年龄的计算日期截至2019年7月25日。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3、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4、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人员;
5、近年来,在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中违约且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6、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的人员;
7、被有关部门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的当事人;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双面打印,见附件2),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其他相关证书等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其中2019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简历、学习成绩单等其他相关证书资料。《报名表》上需粘贴近期二寸正面免冠照片,另附一张同底二寸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以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为照片名称)。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还需提供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交招聘单位统一审核。
2、报名时间:2019年7月23日、24日、25日共三天,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3、报名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见附件3
4、领取准考证:报考资格经现场审核合格人员,持身份证到招聘单位报名处领取笔试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报名要求
1、2019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须于2019年8月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其他报考人员均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执业资格及职称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逾期未能取得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广东省统一选聘到村任职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应聘,应在报名时一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报名时未提供证明材料的,不享受笔试加分政策。
3、每个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
4、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5、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该招聘岗位原则上不予开考,特殊岗位经批准后给予开考。
三、考试
考试主要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
(一)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素质。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具体笔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笔试准考证上可见),参加笔试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且所持证件必须是原件,复印件无效。
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全体考生笔试整体情况综合考虑,并在笔试成绩公布时划定。笔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面试并列。
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hrss.meizhou.gov.cn/)公布。
(二)面试
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适应岗位的专业素质及潜能进行综合测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根据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人选。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将在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hrss.meizhou.gov.cn/)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及有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人员所持证件必须是原件,复印件无效。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
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四、体检
体检按面试合格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及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函〔2013〕1号)执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六、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选名单将在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hrss.meizhou.gov.cn/)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聘用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被聘用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3、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立举报监督电话,受理群众的监督和举报,举报电话:0753-2128403
附件1:2019年梅州市教育局直属公办学校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3:2019年梅州市教育局直属公办学校公开招聘报名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一览表.xls
附件4:2019年梅州市教育局直属公办学校公开招聘报考指南.doc
梅州市教育局
2019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