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②毕业证和学位证(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应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可提供就业推荐表代替);
③教师资格证(按报名条件,2018、2019、2020届高校毕业生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必须提供教师资格证,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可暂缓提供,其他报名人员必须提交);
④职(执)业资格证书及其他资历证明材料。在线提交的各项材料必须为PDF文档或JPG、PNG图像格式,证明材料图片方向调整正确。
招聘单位将在资格审查时间内向考生进行电话反馈报名资格审查结果,请考生务必保持电话畅通。
方式二:现场报名
1.现场报名时间:2020年5月18日至2020年5月22日,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现场报名地点:凤山县教育局人事股403室。
现场报名的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毕业证和学位证(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应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可提供就业推荐表代替);③教师资格证(按报名条件,2018、2019、2020届高校毕业生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必须提供教师资格证,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可暂缓提供,其他报名人员必须提交)④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等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需提供原件审核)。
3.报名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5月18日至2020年5月22日。现场报名的考生,报名资格审查结果当场反馈。
考生报名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齐全、真实、准确、有效。如果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报名信息有误,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本次招聘不设置开考比例,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原因。考生只能选择一所学校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三、考试
考试方式为免笔试直接面试。
(一)确定面试资格人选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即确定为面试资格人选(报名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岗位,按实际报考人数进行面试)。
(二)面试内容及形式
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情况。通过试讲或试讲+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
(三)面试的组织管理
由凤山县教育局会同凤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面试工作。
面试期间,对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单位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官、考生和考场工作人员在面试过程中不得透露考生姓名、所在学校或单位、籍贯、父母工作单位等信息。考生透露的,取消其面试成绩。
(四)面试的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在面试前5天,以电话或公告的方式通知已通过审查的考生于面试前一天到凤山县教育局人事股403室领取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五)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在每个招聘岗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相同岗位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两人以上面试成绩并列时,当天通过加试方式确定考核、体检人选。当天面试结束后,由招聘单位在本单位工作区域公布全部考生面试成绩及岗位排名。
(六)本次招聘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本次招聘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体检、考核人选。
(七)面试考场的面试过程进行全程录像,录像资料保存1年以上,以备查看
(八)增设筛选程序事宜。招聘岗位报名资格审核通过人数超过20人以上(含20人)的岗位,需先进行洽谈面试(面谈主要考察报考者的求职动机、沟通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等,每人3-5分钟),最终按岗位计划招聘数的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选。
四、体检、考察和公示
按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和考察人选1:1的比例,从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一)体检。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考生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二)考察。由县教育局、招聘单位成立由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招聘规定,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
考察、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可从同岗位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