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公示、聘用
面试、体检、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将名单在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对公示期内无异议的人员,由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程序办理审批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录用后,录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报到、聘用人员在当年内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或自动离职的,招聘单位可从报考该岗位未聘用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报市人社局后,由市人社局统一对外发布公告。
六、监督方式
根据招聘工作职责,来信、来访由用人单位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和处理结果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七、回避制度
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文件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八、有关要求
(一)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公告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资格。
(二)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考试作弊者,一律取消招聘资格。
(三)本次招聘的相关政策以本公告为准。本公告其它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文件执行。
(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请考生认真做好个人防护。
九、监督、咨询电话:
市人社局:0792-12333
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92-8211587
市委办公室人事科:0792-8211816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0792-8228574
此公告由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5月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