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和省里的有关规定,拟为省委机关幼儿园公开招聘部分幼儿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省委机关幼儿园2012年拟招聘6名幼儿教师。
二、报考条件和资格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4年9月25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81年9月25日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政治可靠,品行端正,热爱幼教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5、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专业为学前教育、声乐、舞蹈、钢琴;
6、从事幼教工作两年以上,有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等级证;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曾在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报考程序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地点是省委机关招待所(太原市桃园北路11号)。报名时间为2012年9月25日至9月26日(8:00-18:00,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时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曾工作过单位证明和近期一寸红底免冠照片3张。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填写报名登记表。
(三)准考证领取。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
考试科目为笔试和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拟聘用人员最低分数线为综合成绩不低于60分。
1、笔试。组织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统一进行闭卷考试,内容包括:语文基础知识、社会道德规范、教育理论和教育法规。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与招聘职位3:1 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内容主要为岗位能力测试,重点考察应试者的教师综合素质。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
1、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考察。考察主要是对考察对象的档案、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意识、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进行全面、客观、真实的考察。
因体检与考察不合格所空缺的岗位,依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山西人事考试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七、咨询
联系电话:0351-4045704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