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报名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5月15日8:30-5月22日17:00)
报名资格审查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招聘单位根据考生所提供的报名所需材料(扫描件)对应其报考岗位资格要求进行审查。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说明原因。已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不得再修改个人资料及改报其他岗位。并在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在网上告知考生资格审查结果。
2.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以招聘单位及人社部门具体通知为准。
(2)面试工作要求:面试资格审查和面试工作同时进行,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面试考官对考生现场提供的报名所需材料原件按考生报考岗位要求进行审查。考生需准备好提交的一整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按照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审核结束后原件退回本人)。对审查合格的考生考官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结合招聘单位的工作要求制定面试方案进行面试。面试必须统一时间、统一地点,同一岗位的面试必须安排在同一考场,考场考官要按照专业类型要求来设置。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天宣布。
现场面试考官应达到5人以上,其中本单位考官不得超过半数,外单位考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选派。面试结果由考官当场签字确认,作为办理聘用审批手续的依据。面试内容应严格保密,如发现有考前泄露相关信息等违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的,将取消该次招聘,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招聘单位应对面试过程进行全程录像或录音,录像或录音资料保存一年以上,以备查看。
考生所提交的上述材料必须齐全、真实、准确、有效。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报名信息有误,造成网上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
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明知不符合基本条件或不符合岗位条件仍报名的,在任何环节被审核发现的,都将取消聘用资格,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本次招聘面试成绩即为最终成绩。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体检、考核人选。同一岗位面试面成绩相同的,全日制最高学历者优先。全日制最高学历者相同,需请示考点主考,考点主考批准后,由考场主考官组织考场考官在监督员的监督下即时命题加试,以面试加试成绩高者为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3.体检和考察: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县卫健局、县人民医院负责。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所需经费由应聘人员承担。考生对体检鉴定不合格有异议的可要求复查,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规定时间内联系到符合条件的上一级医院复检一次,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
体检所需经费由应聘人员承担。
根据体检结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遵纪守法等情况。
三、公示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