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素质评估的成绩仅作为进入下一环节的依据,不设合格线,不计入综合成绩。
1.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信息技术、特殊教育等学科以小组讨论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考生的思考水平、表达能力和职业道德。
2.音乐学科以展示技能的方式进行,包含以下三个环节。
(1)声乐:演唱一首自选声乐曲片段;
(2)钢琴:演奏一首自选钢琴曲片段,现场提供钢琴;
(3)个性特长(任选一项,乐器、配乐自备):器乐演奏片段(钢琴除外)或舞蹈表演片段。
3.美术学科以展示其专业特长的方式考核。考生根据自身专业方向展示一项绘画(国画、水彩、水粉、素描均可)或书法专业技能。
4.体育学科展示以下两项技能。
(1)考生本人所学的专项技能展示;
(2)一般体育技能展示。
体育、音乐、美术三个学科的考生可根据本人专项自行决定是否携带展示所需器材。
(五)资格审核
根据考生综合素质评估的成绩高低顺序,按每个职位1:5的比例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合格者进入教学技能测试。如果出现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人员,则按综合素质评估的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审核合格人数未达到1:5比例要求的,按实际合格人数进入教学技能测试。
具体的时间和地点以广州市花都区政府网站(区教育局)公布的为准。
(六)教学技能测试
教学技能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进入下一环节,教学技能测试成绩按7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主要考察考生在专业素养、教学组织、语言表达、综合分析等方面的能力。
具体的时间和地点以广州市花都区政府网站(区教育局)公布的为准。
1、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信息技术等学科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说课内容在现行教材中随机抽取,不提供多媒体教学平台。
2、特殊教育、音乐、美术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内容在现行教材中随机抽取。
3、体育学科以考生专项为试讲内容,具体内容现场抽取。考生专项划分为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田径、游泳、体操、武术、健美操,上述专项之外的其他专项考生的试讲内容统一为足球。
(七)填报志愿
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按与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人选。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教学技能测试成绩高者排名靠前;若仍出现同分,则再次进行教学技能测试,高分者排名靠前。
同一职位包含多个学校岗位的,根据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由考生自愿选择具体岗位。志愿必须由考生本人亲自填报,不接受委托填报。逾期不参加现场集中填报的,按自动弃权处理。
同一职位只有一个学校的,考生在报考时已经确定了职位,无需再填报志愿。
(八)体检
资审合格人员在规定时间集中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具体的安排另行通知。
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的规定执行。无故不按时参加体检人员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如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视为体检不合格。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
(九)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考察重点是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方式以查阅个人档案、核实报考条件和相关资料为主,根据需要也可到考察对象曾经学习、工作过的单位进行延伸考察。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十)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名单报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广州市花都区政府网站(区教育局)公示7个工作日。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实行试用期制,2020年毕业生或工龄未满一年的非2020年毕业生的试用期为一年;工龄满一年的人员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并需承诺最低服务期5年;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考生须在录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录用后实行聘用制,具体工作岗位由聘用学校统筹安排。聘用期间按聘用岗位享受花都区同类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待遇。人员聘用后按“区管校聘”的相关政策进行管理,须服从并接受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的工作调配并参加区内学校交流轮岗。
在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出现空缺时,可根据实际情况由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递补。递补人员的确定应在相应职位单项成绩和综合成绩均合格的考生中按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其他事项
(一)本通告所涉及时间点的计算截止至报名首日。凡冠有“以下”“以上”等字眼的,均含本数量或本级。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三)本次招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发现有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予以解聘。
(四)报考者在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体检或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
(五)区教育局机关纪委对公开招聘工作全程监督。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和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监督电话:020-36892602。
(六)关于各招聘职位要求的相关问题,请在工作日的8:30—12:00、14:30—17:30拨打电话:020-36898754进行咨询。
本通告最终解释权在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
附件(识别二维码即可查看或下载)
1.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
2.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9年版)
3.资格审核材料目录
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
2020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