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复审主要内容:资格复审主要现场查验报考人员的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和相关证明等。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需提供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或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考生须携带上述证书证件、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有考生放弃时,按1:1的比例在同岗位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七、考试
(一)开考比例:招聘计划人数与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对少数专业特殊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报经县人社局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所报岗位不能开考,又符合其他岗位要求的经本人申请可改报其他岗位。
(二)考试方式: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已打印准考证人员均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人员视为放弃。
1、笔试
⑴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
⑵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上通知。
2、面试
⑴资格复核合格人员即为面试对象。炎帝文化保护传承中心岗位采取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相关专业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等。其他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等。
⑵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宣布成绩。
⑶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3、成绩合成
⑴炎帝文化保护传承中心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60%
⑵其他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⑶所有岗位所有成绩均采用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后不再保留。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如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增加考核环节,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所有岗位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进入下一环节,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八、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所有考察对象需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提档审查手续,凡因个人原因未按时办理提档审查的视为放弃。
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不再递补。
九、公示与聘用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县人社局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报市人社局备案。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炎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涉及用人单位的,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报人社部门审定。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有服务期要求的岗位,服务期不得少于规定的年限。
十、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炎陵县政府门户网的公告、公示与通知等信息。若因本人不及时关注相关信息,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报考人员须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十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由炎陵县人社局组织实施,炎陵县纪委监委全程参与监督。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情形,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十二、招聘咨询和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详见附件
监督电话:炎陵县人社局:0731-22542803
炎陵县纪委监委:0731-26222372
株洲市人社局:0731-28681082
本次招聘政策由炎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2020年炎陵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xls
炎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