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测评。聘请经验丰富的相关专业校长、教师组成专家小组,进行测评工作。
教师岗位:采取试讲(满分100分,最低录取分数为60分)方式进行测评。并按照测评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拟聘用人选,试讲不合格的,不再进入体检环节。比例内测评成绩并列的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具体加试形式由专家小组确定。
高中业务校长岗位:由专家小组直接进行面试考核。
(四)体检和考察。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对体检合格者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内容是人事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选。
(五)网上公示。对拟聘人选在邱县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六)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县专业引才小组提出聘用意见,报市批准后,由用人单位、主管局、编制、人社等部门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并由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引进待遇
(一)“英才卡”服务。引进的硕士、博士、名师名校长、骨干教师等高层次人才到邱县工作之日起,发放“英才卡”,享受科研立项、医疗保健、交通旅游等10方面服务。
(二)政治待遇。加大高层次人才发展党员力度,积极推荐政治素质好、参政议政能力强的高层次人才作为各级“两代表一委员”人选,优先推荐为各级优秀共产党员、劳动模范等。优先入选邯郸市优秀专业技术人才、邯郸市青年拔尖人才等市级人才项目。
(三)编制保障。招引的8名教师纳入事业编制。享受事业单位工资待遇。
(四)住房保障。参照市高层次人才政策执行。
(五)子女入学。招引的高层次人才未成年子女(无论户口随迁与否)愿意随父母来邱县就读的,根据高层次人才意愿,由县教育局负责协调转学入学手续,其中到公办学校就读的,不收取政府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
七、纪律监督
(一)对违反公开选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对违反选聘纪律的应聘者,取消测评、聘用资格,对已经聘用后查实的违反公开选聘纪律的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三)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选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造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四)相关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考生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及其他可能影响选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八、其他事项
(一)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测评、体检、考察、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应聘人员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选聘。
(三)拟聘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要在规定报到时间内完成报到手续,遇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须经用人单位批准,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
联系人:王寒松
联系电话:0310-8312380
纪检监督电话:0310-8312388
附:
中共邱县县委组织部
202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