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聘人员的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任一单项成绩或考试总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排序,按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及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未达到3:1的则按笔试成绩超过60分的实际参考人员情况进入面试。
笔试参考资料为:
1.《图书馆学情报学概论》,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16年,于良芝著,
2.《图书馆学概论》(第四版),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19年3月,吴慰慈、董焱编著。
(四)管理职员岗位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笔试总成绩=笔试考试成绩
面试总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总成绩×60%
应聘人员的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排序,按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及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未达到3:1的则按实际参考人员情况进入面试。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或岗位考试总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管理职员A岗笔试参考资料为:
1.《现代管理学概论(第三版)》,清华大学出版社,2010.5(2014.11重印),张创新主编;
2.国家、四川省关于高等学校管理的相关文件
管理职员B岗笔试参考资料为:
1.《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7年第一版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3.关于印发高等学校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补充规定和衔接规定的通知(财会[2018]19号)
4.《高等学校财务制度》(财教[2012]488号)。
(五)成绩公布
考核结束后,学校将于2个工作日内在乐山师范学院网站上公布应聘人员成绩(含各项考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和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六)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
(1)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某招聘岗位所有参试人员成绩按本公告以上规则取消应聘资格的,则该岗位取消招聘。
(2)体检具体时间及地点以人事部通知为准。拟录人员需在指定时间集合前往指定医院体检,未在通知时间内体检的人员取消应聘资格,可按符合该岗位招聘条件考生考试总成绩排名等额依次递补符合考试要求的考生体检。
2.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的要求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七)综合考核
我校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考核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核的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招聘结果公示。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由我校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乐山师范学院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准考证号、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考试总成绩、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九)拟聘人员审核确认
公示无异议后,完全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由学校人事部按程序提交党委常委会审核确认。
(十)办理聘用手续
通过学校确认的拟聘人员,学校将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到我校报到,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录用等手续。拟录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放弃资格。若人事档案经审查发现有不实、违纪、违法等行为的,解除劳动合同,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承担。
五、特别提示
1.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乐山师范学院在乐山师范学院官网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笔试、技能考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3.本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纪律与监督
相关部门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833-2278296、2276143(乐山师范学院人事部)
监督电话:0833-2276324(乐山师范学院纪委办公室)
附件:乐山师范学院2020年5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docx
乐山师范学院
202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