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进行。
1.面试(100分)。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请各考生及时关注相关网站信息。面试采用试讲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实际教学能力、课堂组织能力、教材驾驭能力等。试讲内容为现行中小学教材。试讲按学科分组,试讲顺序由考生现场抽签确定。备课时间为30分钟,试讲时间10分钟。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成绩。原始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及时向考生公布。同一学科因面试人数较多需分组进行面试的,面试成绩采用修正系数进行修正。面试划定最低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或修正后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笔试环节。
2.笔试(100分)。内容主要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教育政策法规、教育理论知识、教学基本功等方面。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请进入笔试范围的考生及时关注相关网站信息。
面试、笔试成绩分别按60%、40%折算后计入总成绩,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总成绩划定最低分数线,对总成绩低于最低分数线的不得进入考察体检环节。
本次招聘工作免收笔试、面试报名费。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如总成绩并列,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进入考察体检人员范围)。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总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滨海区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报人事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聘用通知书》,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附件,及时了解滨海区门户网站(http://www.wfbinhai.gov.cn),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考生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本次招聘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文件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处理。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无关。
本次招聘在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党群工作部监督指导下,由市教育局滨海分局组织实施,市教育局滨海分局负责简章解释。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招聘工作具体事宜请咨询市教育局滨海分局,咨询电话0536-5331037、5605609。
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0536-5331627。
以上电话请于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00-5:00拨打。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