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总成绩相同的以微型课教学考核成绩高低确定名次,若微型课考核成绩也并列的,则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对并列人员进行补充测试,根据补充测试成绩高低确定进入考察的人选。
(四)考察
根据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各岗位考调人数等额确定考察人选,对其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合格者进入公示环节,不合格者取消考调资格,并递补下一名次人员进行考察(本环节只递补1次)。考察时间另行公告。义务教育阶段同一学校同一学科教师有多人报考者,只能有1人(得分最高者)进入考察环节。
(五)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在犍为县人民政府网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考调的,进入下一环节;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考调资格;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进入下一环节,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进入下一环节,截至2020年6月30日尚未作出结论的,取消考调资格,并按程序递补下一名次人员(本环节只递补1次)。
(六)选择岗位
同一学科岗位,按考核总成绩高低进行岗位选择。
(七)试用
所有考调人员,实行三个月试用期(2020年9月-11月),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进入下一环节,考核不合格则退回原学校安排工作。
试用期间,由原学校按原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及岗位等级予以聘任,乡镇工作补贴和义务阶段农村教师补贴按考调学校(单位)标准执行。
(八)调动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正式调入人选,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五、纪律和监督
1.在公开考调工作全过程中,凡考试评委、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存在相关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必须进行回避;
2.凡在考调过程中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由纪检监察部门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3.在考调过程中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存在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通过弄虚作假或隐瞒情况获取报名资格、违反人事考试纪律等情况的,一律取消考调资格,并根据实际情况追究相应的法律和纪律责任。
监督电话:
中共犍为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犍为县监察委员会:4221259
中共犍为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股:4082938
六、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考调工作由县公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考调公告及后续信息均在犍为县人民政府网发布,犍为教育信息专栏同步转载,报考者应密切关注且保持本人通讯畅通,按要求参加各环节的考调工作,凡未按要求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
3.本次考调的教师按照《犍为县教育局关于印发〈犍为县教育系统工作人员调配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犍教发〔2020〕5号)进行管理。
咨询电话:
中共犍为县委组织部:4222295
犍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251503
犍为县教育局:4239710
信息发布网址:http://www.qianwei.gov.cn/
附件1:2020年上半年面向县内公开考调教师岗位一览表.docx
附件3:犍为县县城及县城周边学校考调教师考核大纲(试行).docx
2020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