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和服务年限(服务年限不少于五年)。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全日制“双一流”建设高校(学科)、浙江师范大学初阳学院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享受海盐县安居补助政策,按相关文件执行。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受疫情影响,本次报名采取先预报名再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
1.预报名:考生可于2020年5月6日17:00前扫描二维码进行网上预约报名,或登录网址https://www.wjx.top/jq/69367196.aspx进行预约报名。
2.现场确认时间:教育局根据网上预约报名情况在5月10日通过短信、海盐教育信息网告知考生现场确认时间(5月11日-5月13日),考生务必按通知时间携带报名所需材料进行报名审核确认,逾期不予补报。
现场确认地点:海盐县教育局(枣园西路368号综合大楼)一楼报告厅。考生请戴好口罩,凭健康码+测量体温进入,并听从现场工作人员引导。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家长或亲友代为报名。代报名人必须按报名要求提供各类资料,还必须提供代报名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报名委托书。
五、报名所需材料(1)2020年应届毕业生提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书【也可以提供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或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此证明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和相应的普通话等级证书】;往届生提交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也可以提供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或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此证明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和相应的普通话等级证书】。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应届毕业生如果按生源地报考的,还须提供能证明生源地的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如有迁移记录的原居住地家庭户口簿或者教育招生主管部门出具的生源地证明)】。
(3)报考职教实习指导教师的考生应提交专业对口的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及与报考岗位要求相一致的其他材料。
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1张。贴于《海盐县教育局2020年公开招聘新教师报名表》(附件2)上。
(4)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提供材料截止时间到报名结束,逾期不受理)。
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报考岗位的选择及填表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因选报岗位不当或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或聘用的,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2)报考岗位必须与公布招聘的岗位相一致。
(3)报考人员应对本人提交和填写的材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六、其它1.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教育局和县人力社保局按有关规定研究执行。
2.本次招聘的招聘公告、考生成绩、体检考察名单、拟录用名单等事宜都将在“海盐教育信息网”(http://www.hyedu.net.cn/)和“海盐人事人才网”(http://www.hyrsrc.com.cn/ww/wwaaindex.html)公布,届时考生可到网上查询。
3.咨询电话:0573---86027037、86022465
海盐县教育局
2020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