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数应达到招聘岗位计划数的3倍,如达不到规定比例,核减或取消计划。博士研究生需求岗位不限开考比例。对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招聘或聘用资格。
六、考试形式
考试时间暂定5月中下旬,各岗位考试方式具体详见附件1。
笔试内容主要为与报考岗位相关的学科专业知识、综合应用能力等。笔试满分为100分。面试主要测试语言表达能力、综合能力等。说课主要测试专业知识、教学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用能力等业务水平。技能测试主要测试报考岗位需要的技能水平和实操能力。面试、说课、技能测试满分均为100分,合格分均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进入下一环节。
序号2-9岗位如果合格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到15:1,则在面试前增加笔试环节。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6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对象人数若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序号10-11岗位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对象人数若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考试形式为“面试+说课”的,按面试成绩60%,说课成绩40%折合成为总成绩;考试形式为“面试+技能测试”的,按面试成绩60%,技能测试成绩40%折合成为总成绩;考试形式为“笔试+面试+技能测试”的,按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技能测试30%合成为总成绩;考试形式为“笔试+面试”的,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合成为总成绩。
若总成绩相同,则分别以笔试、面试、说课、技能测试由高到低优先级排序,若成绩仍相同,则进行加试。
考试工作由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及办法另行通知。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考察标准按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负责组织实施。
八、公示及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者,按岗位确定拟聘用人选,在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舟山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审核表》,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对象公示后,聘用对象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0年10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均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对象公示后,均不再递补。
九、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码注册报名。
(二)报考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7日内向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反映。
(三)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80-2095118,2095011,监督电话:0580-2095018。
附件1:2020年上半年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招聘计划表.xls
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