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资格审查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工作由自治区党委党校组织人事处负责,资格审查中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情况,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应聘者需按时提交各项材料,资格审查资料不全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八、考试
(一)初试
1.初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自治区党委党校网站。
2.初试主要测试考生综合素质,初试方式根据资格审查进度再行确定并公告,在自治区党委党校官网上公布。
3.初试成绩公布后,按招聘岗位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若有放弃者,可根据初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最后一名初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
4.初试成绩、岗位排名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等相关情况将于考试结束且经资格审查后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自治区党委党校网站上向社会公布。
(二)面试
面试分为试讲和专家考核,试讲题目由考生根据所学专业自行准备30分钟课程,报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根据试讲题目和考生专业由专家组现场考核,测试应聘人员专业知识、逻辑思维及语言表达能力。
1.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自治区党委党校网站。
2.面试满分100分,采取试讲与专家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试讲成绩与专家考核各占面试成绩的50%。面试结束后,成绩当场公布。
3.招聘人数与实际进入面试人数为1:1入围比例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如有放弃者,可依次递补。
4.面试结束后,将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自治区党委党校网站上向社会公布面试成绩、总成绩、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
(三)总分计算方法:
总成绩=初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九、体检
拟聘用人员由自治区党委党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自治区党委党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另选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因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十、考察
(一)自治区党委党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将对推荐聘用人员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着重考核应聘者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情况。应聘者应提供本人毕业院校或原单位出具的该应聘者在校或工作期间思想政治表现材料,并加盖学校或单位公章。如无工作单位者,居住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二)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有资料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应聘者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因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
十一、确定拟聘用人员
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审议,确定拟聘用人员。
十二、公示
拟招聘人员确定后,将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自治区党委党校网站上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十三、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自治区党委党校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认定,办理聘用手续。
十四、组织实施
此次招聘由自治区党委党校组织人事处组织实施。
十五、招聘监督
自治区党委党校纪检部门全程监督此次招聘。
监督电话:0991-2660428
十六、其他事项
(一)自治区党委党校将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的疫情防控工作进展情况和要求,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原则,组织开展后续考试、考核、体检、考察、确定拟聘用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相关工作。坚决杜绝人员集中,避免交叉感染等现象发生。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在自治区党委党校主页上及时进行公告,请考生密切关注。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要及时关注自治区党委党校主页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自治区党委党校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自治区党委党校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xlsx
附件2:自治区党委党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xls
附件4:2020年自治区党委党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核汇总表.xls
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党校
2020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