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应聘岗位要求为硕士研究生的,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名单于2020年5月20日在衡阳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予以公示,同时公布考试时间,不再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关注公示信息。应聘岗位要求为博士研究生的,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另行通知。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1)应聘岗位要求为博士研究生的,不设置开考比例。
(2)应聘岗位要求为硕士研究生的,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1)应聘岗位要求为博士研究生: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成立专家小组,对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教学能力和科研能力学术水平等进行全面考核,并作出书面考核结论。
(2)应聘岗位编号为JS011:采取面试(试教)、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面试(试教)和技能测试各占综合成绩的50%。
面试(试教):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面试(试教),面试(试教)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教学水平、科研业绩、语言表达、形象气质、思维应变、综合分析能力等,总分为100分。
技能测试:面试(试教)合格人员参加技能测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技能水平,总分为100分。
设置面试(试教)、技能测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8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3)应聘岗位为辅导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6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主要内容为思想政治教育及辅导员实际工作相关知识,总分100分。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形象气质、语言表达、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总分100分。
设置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8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参加考试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在衡阳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1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书面考核结论)、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4-8486660(学校人事处)
举报电话:0734-8486611(学校纪委监察处)
附件:
1.衡阳师范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xls
衡阳师范学院
2020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