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鼓区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加强我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城乡教师队伍结构,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有关规定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县市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的通知》(衡人社〔2017〕13号)、《石鼓区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6-2020)》(石政办发〔2016〕20号)文件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35名。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教师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经政府常务会研究决定,成立石鼓区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聘工作的协调和指导,区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所有招聘工作在石鼓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办公室设石鼓区教育文化体育局。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数
共招聘小学教师35名,所有招聘岗位均为专技初级岗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2018年石鼓区公开招聘教师招聘计划与岗位表》。
三、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招聘条件
(一)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品行良好,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可放宽至40岁(1978年1月1日后出生),全国特级教师和全国优秀教师年龄可放宽至45岁(1973年1月1日后出生)。
(三)具有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四)服从工作安排。本次聘用人员要求在用人单位工作服务年限不得低于3年。如出现学校撤并的情况,统筹安排工作岗位。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过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
4.受党纪、政纪处分正处于影响期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在道德方面存在严重错误的;
6.组织或参与非法组织的;
7.有其他不宜担任教师职务情形的。
(六)注意事项: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教师资格证等必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石鼓区党政门户网等网络媒体上发布公告。
(二)报名
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可登录湖南人事招考网(http://www.zrpta.com)进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可在2018年6月12日9:00至6月16日17:00期间登录湖南人事招考网(http://www.zrpta.com),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对岗位申报,不对招聘单位申报,且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录取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选择招聘单位。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报名确认
报考人员请于2018年6月17月9:00至6月18日17:00在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及缴费。未按期参加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网上报名确认时,报考人员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35×45mm)正面电子证件照片(蓝底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并按规定网上缴纳报名费。
3.报名要求:
(1)报考者的出生日期以本人有效身份证为准。
(2)报名后,报考人员不能修改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缴纳报名费确定报名后,非招聘计划取消原因,不能更改报考岗位。
(3)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信息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报考者要及时关注网站信息,因报考者本人未能及时关注网站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每个岗位聘用计划数与实际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如低于1:3,经石鼓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并报上级部门批准后,适当核减岗位招聘计划。
(5)本次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人。
4.本次考试不组织网上资格审查,笔试后、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和岗位表,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任。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拨打咨询电话。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确认成功后,报考人员请于2018年6月21日9:00至6月22日17:00期间,登录湖南人事招考网(http://www.zrpta.com)下载打印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作自动放弃考试处理。
(四)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在笔试后进行,时间另行公告。
2.资格审查对象:按照报考岗位计划1:2的比例,在报考该职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审查对象。
3.资格审查须提供以下资料:
应届生:①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同底照片4张;②有效第二代身份证;③所在高校就业部门盖章的就业生推荐表;④所在高校教学部分提供的师范类专业证明。如有反映个人综合素质的其它类荣誉证书、获奖证书等资料可一并提供。请提前准备所有材料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申报人员提交的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准确,申报人员应对提交的申报材料负责,凡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社会类: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或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②在编在岗的报考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4.资格审查对象替补
因报考人员放弃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而造成招聘岗位拟面试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1:2比例的,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五)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个阶段。
1.笔试
A、笔试时间:2018年6月23日,地点见《准考证》。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第二代身份证,缺少证件(原件)的不得参加考试。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B、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内容为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综合知识主要包括教育法律法规、教育理论及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新课改等方面的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专业知识主要是测试相应报考学科的知识水平。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合为一套试卷,满分100分,其中综合知识占30%,专业知识占70%。时量120分钟。
C、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可登录石鼓区党政门户网(http://www.hysgq.gov.cn/main/)查询。考生如对成绩有疑问,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核。
2.面试
A、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B、面试对象:
所有岗位均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计划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入围末位名次出现成绩相同的,则末位同名次的考生一并参加面试。如出现弃权,达不到1:2比例,则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果岗位实际面试人数形不成有效竞争时,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5分,如其面试成绩低于75分,则不得确定为体检对象,取消体检入围资格。
C、面试方式及内容:
(1)小学语文、数学两个学科面试为试讲,总分为100分。
(2)小学英语、计算机两个学科面试包括试讲和专业素养展示,其中试讲50分,专业素养展示50分,总分为100分。
(3)小学音乐、体育、美术三个学科面试包括试讲和专业素养展示,其中试讲30分,专业素养展示70分,总分为100分。
试讲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仪表仪态、行为举止、综合分析能力、口头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和分析处理教材、把握教学内容、运用教学方法及手段、学法指导等能力。
专业素养展示主要是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技能,具体方案将于笔试成绩出来后公布。
3.考试综合成绩合成:
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小数点后第三位数四舍五入。
(六)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在指定的有资质的医疗体检机构进行。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若出现不合格者或弃权者,则从报考同一个岗位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仅一次。
2、体检合格者即为考察对象,招聘办对其进行考察,主要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考察,并进行资格终审,核实考察对象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考察若出现不合格者或弃权者,则从报考同一个岗位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和体检结果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仅一次。
(七)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石鼓区党政门户网(http://www.hysgq.gov.cn/main/)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经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即确定为聘用人员。聘用人员分学科,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自主选择招聘单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列入全额事业编制。个人档案必须移交石鼓区教文体局。
六、招聘纪律
(一)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相关部门将按管理权限及时受理与此次招聘有关的各类举报。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考试,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核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三)实行回避制度:
1.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2.区招聘领导小组负责人和参与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过程中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
七、有关事项说明
(一)所有招聘工作在石鼓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办公室设石鼓区教育文化体育局。
(二)此次公开招聘的聘用人员聘用前有一年以上工作经验的试用期6个月(2018年9月1日-2019年2月28日),其他人员试用期12个月(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试用期工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单位负责交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从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计算工龄。
(三)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指定信息发布网站为石鼓区党政门户网(http://www.hysgq.gov.cn/main/)。有关信息和工作安排以上述网站发布为准,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并确保本人所留通讯方式通畅。如因通讯方式不通畅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
咨询电话:0734-8177499
监督电话:0734-81779593(区纪委监委)
0734-8177162(区人社局)。
本招聘方案由石鼓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1、2018年衡阳市石鼓区公开招聘教师招聘计划与岗位表.xls
石鼓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