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有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学院提出聘用意见,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人员待遇
聘用人员为学院正式职工,工资、福利执行上级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其中符合潍坊市有关政策要求的,享受潍坊市专项编制和有关补助待遇,符合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与管理办法》中相关规定条件的人员,享受相应的待遇。
1.申请高层次人才专项编制
符合《潍坊市市直高层次人才专项编制管理办法》(潍编〔2019〕3号)条件要求的,可申请专项事业编制。
2.提供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及过渡住房
根据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与管理办法》,按照引进人才的类型、层次水平等条件,享受不同层次的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等待遇。
(1)领军人才
安家费:120万。
科研启动经费:25万。
过渡住房:120m2左右过渡住房5年。
(2)紧缺人才
安家费:80万。
科研启动经费:20万。
过渡住房:100m2左右过渡住房5年。
(3)优秀博士人才
安家费:40万。
科研启动经费:20万。
过渡住房:100m2左右过渡住房5年。
3.提供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生活补助
对于新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院按照潍坊市有关文件要求积极申报落实博士生活补助经费,符合条件人员上级给予每人每月3000元生活补助,期限5年。具体发放按照《潍坊市大学生生活补助经费发放办法》(潍人才办字〔2018〕5号)文件执行。
4.建立博士(大师)工作室或工作坊
为保证来院后更好地开展教科研及科技服务工作,学院为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建立博士(大师)工作室或工作坊,在场所、经费、设备等方面予以充分保障。
5.对于特别优秀的急需紧缺型高层次人才,相关待遇可一事一议,按照从优原则落实待遇。
七、联系方式
学院网址:http://www.wfec.cn
学院组织人事处网址:http://rsc.wfec.cn/
联系人:袁老师、张老师
联系电话:0536-3276332
电子邮箱:wfeczzrsc 163.com
学校地址:山东省青州市云门山南路8979号
邮编:262500
附件:
1.潍坊工程职业学院2020年高层次人才引进需求专业汇总
2.潍坊工程职业学院2020年高层次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
附件1:
潍坊工程职业学院2020年高层次人才引进(招聘)需求专业汇总
学前教育学及教育学相关专业;机械工程、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车辆工程、机械电子工程、电机与电器等机械、汽车、电子类相关专业;航空宇航制造工程等航空类专业;国际贸易、工商管理、会计学等经管会计类相关专业;风景园林、园艺学(不含茶学)、作物遗传育种、植物病理学等园林园艺相关专业;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汉语言文字学等中国语言文学相关专业;建筑学、结构工程等建筑土木类相关专业;化学工程、应用化学、药物化学等化工、生化制药相关专业;食品科学等食品类相关专业;计算机应用技术等计算机类相关专业;计算数学、统计学等数学类相关专业;英语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等英语类相关专业;设计艺术学、美术学、音乐学、舞蹈学等艺术类相关专业;马克思主义理论、法学、政治学等思政法律类相关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