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应聘我校辅导员的人员,由我校集中组织笔试和面试考核,主要考察应聘者与岗位要求相关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写作能力等。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通过学校门户网站进行发布。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满分为100分,时间为180分钟。笔试成绩是进入面试的依据。学校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分别按岗位计划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入围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在校园网主页公示7个工作日。入围面试人员有弃权的,经确认并履行必要手续后可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时间为10分钟。
3、考核总成绩计算:笔试成绩占考核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考核总成绩的60%。考核总成绩=笔试×40%+面试×60%。
六、拟录人员确定
根据考生考核总成绩(应聘教学学院辅导员按男、女分别排序,应聘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辅导员男、女综合排序),分别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从高到低顺序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
七、体检、心理测试、考察
面试结束后,学校统一组织对拟录人员进行体检、心理测试。体检和心理测试均合格者,由我校对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报名资格进行复查。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取消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未按时参加体检、心理测试和考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心理测试、考察有不合格或弃权的,可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报备及聘用
体检、心理测试和考察均通过的拟录人员经校长办公会审定通过后,在湖北工程学院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拟录资格,学校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对公示反映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后决定是否录用;对公示无异议的,学校将拟录用结果报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后,办理聘用手续。
九、对违纪违规的处理
对招聘过程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执行。如发现应聘人员提供材料不实、有违纪违规现象并经查证属实的,将终止聘用。录用人员2020年7月1日前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将终止聘用。录用人员上岗后若发现其个人档案材料不实的,学校将解除聘用合同。
十、联系方式
(一)招聘咨询
招聘在线咨询QQ:272103186
咨询电话:0712-2345365
通讯地址:湖北省孝感市交通大道272号湖北工程学院人事处412办公室(邮编:432000)
联系人:彭老师、黄老师
(二)招聘监督
纪委办公室电话:0712-2345281
湖北工程学院人事处(人才办)、学生工作部(处)
2020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