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报名时需要上传以下各项资料原件的图片:①两寸免冠近照;②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③学历证(高中毕业后取得的所有学历证书);④教师资格证(与所报岗位相应学段及以上的证书);⑤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职称)证书;⑥普通话证;⑦幼教管理人员需提交园长岗位培训合格证(园长上岗培训证)或园长任职资格培训合格证;⑧任教(工作)经历证明(可使用附件模板或提供《聘用合同》或年度考核表或社保证明);⑨符合报考岗位所对应的资历材料证书和相应的认定文件(如:报考资历为“优秀教师”,则上传优秀教师证书和认定文件;符合特殊人才资历第④、⑤项和名优骨干教师资历第③项的则提供任命文或聘书)。要求上传的图片为png、jpg、jpeg格式,大小大于50kb且不超过2M。
(3)“近五年”资历条件材料有效时间截止报名之日,其后取得的证书成果等不得作为报考的有效材料。
5.资格初审及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在成功提交个人信息后,应及时关注初审状态。如初审未通过,考生应在2020年4月28日9:00至2020年4月30日17:00间按审核提示修正个人信息,未按要求在规定期内上传正确有效信息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由考生个人承担责任。
请考生及时登录,查询本人资格初审结果,自行打印准考证。不及时查询初审结果造成不能正常参考等情况,由考生个人承担责任。
准考证原件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是本次选聘考试每个程序必须提供的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以免影响考试。
(三)现场资格复审
1.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雨花教育”官方公众号。
2.要求:当场提供网上报名上传的所有证件证书等原件,并提交一本详细的参选资料(含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网上报名上传的所有证件证书的复印件、近五年区县(市)级及以上获奖证件证书的复印件)。
3.每个聘用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聘用计划数的比例
达不到3﹕1的,相应减少选聘计划。
4.应聘人员资格复审合格后,进入面试。
(四)面试
1.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雨花教育”官方公众号。
2.面试采取答辩和试教(面谈)的方式进行。
(1)特殊人才:答辩+面谈;
(2)名优骨干:答辩(含音乐、体育、幼儿园岗位专业测试)+试教;
3.答辩
答辩满分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四舍五入)。根据答辩得分由高分到低分按2:1确定试教(面谈)人员。
4.试教(面谈)
(1)中小学试教备课1小时,对学生面授一堂课(40分钟)。试教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5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四舍五入),没有达到合格线的不能进入选聘的下一环节。
幼儿园试教备课1小时,对学生面授一堂课(30分钟)。试教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5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四舍五入),没有达到合格线的不能进入选聘的下一环节。
(2)面谈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5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四舍五入),没有达到合格线的不能进入选聘的下一环节。
(五)体检
1.特殊人才总成绩=答辩得分×50%+面谈得分×50%,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四舍五入)。
名优骨干教师总成绩=答辩得分×40%+试教得分×60%,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四舍五入)。
2.体检对象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确定。如总成绩相同,特殊人才类的以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最高荣誉等级排序确定,名优骨干类的按试教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
3.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如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可以向招聘单位提出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
4.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愿放弃体检资格。
5.出现因体检不合格或应聘人员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的或体检通过后放弃考察资格的,同一岗位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两次。
6.经医院确认已受孕的体检对象保留体检资格。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对象。考察采取信函电函、走访、座谈等形式,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如出现考察不合格或弃权,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两次。经体检、考察后无合格人选时,该选聘岗位空缺。
(七)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报区人事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
七、其他事项
1.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诚信参与考试聘用的各个环节,在公开选聘任何一个环节或应聘人员聘用后被查明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规定所列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2.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岗位管理若干问题处理意见》(湘人社发〔2019〕10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的规定,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在编教师调出原单位的手续由本人负责,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4.本次选聘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5.受疫情影响,本次选聘考试各个程序的工作安排、通知、结果公布和公示,均通过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雨花教育”官方公众号发布,请考生注意查看。未按要求参加的,视为自行弃权。
6.本公告由长沙市雨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长沙市雨花区教育局政工人事科0731-85880212 0731-85880353
监督电话:
长沙市雨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31-85880230
长沙市雨花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0731-85881033
长沙市雨花区教育局
2020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