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和《济宁市实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意见》等有关规定以及我县中小学专任教师缺员现状,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中小学专任教师。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与计划
招聘总数为106名,其中中学教师岗位7名、小学教师岗位99名,具体岗位与各专业计划见附表。
二、公开招聘对象及所需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学历和专业要求:
报考中学教师岗位的,应是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未就业毕业生;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应为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需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及以上学历的未就业毕业生。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未就业毕业生,报考中学教师岗位的,应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不受专业条件限制;专科毕业生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应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和相应专业的教师资格条件。
(五)年龄30周岁以下(1981年8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报考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76年8月1日以后出生)。
(六)本科及以下学历毕业生,限鱼台生源(在鱼台服务一年以上的 “三支一扶”大学生、到村任职大学生不受生源地限制)。
研究生报考不限生源地。
(七)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报名前需解除协议。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或招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统一地点、自愿报名、现场审查、现场采集信息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1年8月12日-16日。
报名地点:鱼台县人力资源市场(鱼新二路中段,县礼堂对过,县政府老院西楼)
现场报名时,报考人员需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专科学历报考,还需提交教师资格证书)、报到证、二代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等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并需提交一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5张。根据中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由省选派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及由省选派到农村(社区)服务的毕业生、由省市“三支一扶”办公室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2年(2009年以前招募和选派的毕业生,含2009年),经考核合格,3年内报考,笔试成绩(百分制后)加10分。符合加分条件的还需提供相关材料:由省选派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应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由省(市)“三支一扶”办公室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应出具省(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招募县“三支一扶”办公室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由省选派到农村(社区)服务的毕业生要出具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
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时,对报考人员本人现场照相、采集指纹。报考人员需亲笔填写《鱼台县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并亲笔签名《鱼台县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诚信承诺书》。
证件资格初审合格的,交纳笔试考务费,按每人每科40元,两科共80元交纳。为减轻困难(特困)家庭报考人员负担,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 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特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和复印件)免收考务费。
报考人员根据学历和所学专业,选报岗位类别(中学、小学)和具体专业。其中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毕业生,也可凭教师资格证书专业选报岗位。每人只限填报一个专业,填报后不得变更。
各专业报考人数应达到计划数的1.5倍,达不到的,其招聘计划予以取消或核减,也可根据情况调剂使用。如需调剂,应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原则上调剂到紧缺专业。
考生考场编排由纪检监察、组织、人社、教育、卫生部门共同参与,应用计算机软件随机完成。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笔试考试所有岗位均考两科: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满分为200分(公共基础知识100分、专业基础知识100分)。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和综合写作;专业基础知识为英语、信息技术、教育学基础、教育心理学基础、教师职业道德及教育法规等。
所有科目一场考完,时间180分钟。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考点、考场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符合加分条件的,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认,经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应聘人数和考试情况确定。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参加面试。在合格分数线内,根据笔试成绩,按报考类别、专业,招聘计划为5人(含)以下的,按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最多不超过12人),招聘计划为6人(含)以上的,按招聘人数2倍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参加面试,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均参加面试。
面试人选确定后,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二)面试。面试采取试讲方式,面试方案由县教育体育局制订,报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后,在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监督指导下组织实施。
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
面试结束后,笔试总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按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考核体检范围。如出现2人及以上总成绩同分者,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高低、特困家庭毕业生(以报名时所交证件为准)、学历高低、省优秀毕业生、中共党员的顺序确定(均指报名学历层次学习期间获得的荣誉,以档案、证书为准。在递补、挑选确定岗位时,成绩并列的考生按照这一顺序确定)。
五、考核体检
按照招聘计划,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核体检人员。考核参照《山东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办法》。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同时复核报考资格和应回避情况。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考核合格人员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考核、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因考核或体检不合格及考生本人自愿放弃所造成的空缺,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需要确定是否递补,如需递补,则在参加面试人员范围内按岗位类别或专业根据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经考试、考核和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张榜公示。
六、聘用
确定的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落实聘用岗位。岗位落实采取根据报考类别、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由考生选择对应岗位的的方式。按规定有应回避关系的,不得选择相应岗位。经批准聘用的人员,由人社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工作介绍信》,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工作介绍信》办理相关手续。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组织领导和工作纪律
成立鱼台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事业单位招聘的日常工作。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报考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严禁弄虚作假,违者取消聘用资格。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严禁徇私舞弊,违者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纪检监察部门实施全过程监督,监督电话:6224110。
八、其他
此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招聘工作简章、公示材料和有关通知均在鱼台教育网(http://www.yt.jinedu.cn)、鱼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ytxrsj.gov.cn)公布。
其他未尽事宜,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鱼台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0一一年八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