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聘所需提交材料为:《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宁波教育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其中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就业协议和学校推荐表或学生证)、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中国境外留学未毕业人员凭学校学籍证明)、职称证书等扫描件;有教学、科研工作业绩的提供教学、科研工作业绩等相关证明扫描件,有获奖的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
3、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学校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方可获得考试资格。报名材料不全或提供材料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初审。
4、认定本次所有招聘岗位为紧缺岗位,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时按实际应聘人数进入考试程序。
5、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由学校通知本人,同时告知资格复审和考试的时间、地点。
(二)考试
所有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教育背景、专业素养、学术水平、科研成果等情况,经考核(或试讲)择优录用。具体由学校根据报名情况自主确定,考核(或试讲)的有关事项由学校另行公告或电话通知。
考核(或试讲)前,学校还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根据疫情形势另行通知。应聘人员须携带《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宁波教育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就业协议和学校推荐表或学生证)、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中国境外留学未毕业人员凭学校学籍证明)、职称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有教学、科研工作业绩的提供教学、科研工作业绩等相关证明材料,有获奖的提供获奖证书原件。
(三)体检与考察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体检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要求。
体检结束后,学校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学校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宁波教育学院)网站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宁波教育学院)网站(www.nbei.net,“学校公告”或“人才招聘/招聘公告”);
2.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ningbo.gov.cn/,“公告查询/事业单位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七、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的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学校地址:宁波杭州湾新区金溪西路129号杭州湾校区,邮编:315336
咨询电话:0574-87203069、82371619、82371618(联系人:单老师,闻老师)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7203069、82371620
附件1: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doc
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宁波教育学院)
2020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