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教师招聘 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教师招聘公告【50人】邮箱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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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学院事业发展需要,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琼人社发〔2018〕516号)、《海南省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琼人社发〔2013〕19号)文件精神,现面向全球招聘50名人才。
一、学院基本情况
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创建于1984年,坐落于海口市江东新区,是一所以培养经贸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为主的国有公办高校,是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国家优质高职院校、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职业院校实习管理50强、全国职业院校学生管理50强、全国职业院校魅力校园、全国职业院校就业竞争力示范校、全国高职高专院校竞争力百强学校、全国高职院校创新创业工作先进单位、全国职业教育先进集体。学院占地面积1032亩,建筑面积36万平方米,设施齐全,环境优美,是治学求知的理想之地。学校设有财务管理学院、工商管理学院、工程技术学院、旅游管理学院、人文艺术学院、国际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和创新创业学院等9个二级学院,39个专科专业(方向),4个联合培养本科专业,在校学生11000多人。2019年3月27日,李克强总理到学院考察工作,对学院改革发展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
二、招聘的岗位、条件及人数(共50名)
面向全球招聘相关专业技术人才。详见附件《全球招聘人才计划表》。
三、资格要求
(一)基本条件:
1.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犯罪记录;
2.热爱教育事业,积极乐观,热爱学生,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善于沟通;
3.具备拟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能力以及其他条件;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应于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
6.应聘人员年龄计算时间截止至2020年3月31日。即:年龄50周岁及以下,从1969年4月1日算起;年龄45周岁及以下,从1974年4月1日算起;年龄40周岁及以下,从1979年4月1日算起;年龄35周岁及以下,从1984年4月1日算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以及其他未经用人单位同意报考的已就业人员;
5.失信被执行人;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不得报考的;
7.现役军人;
8.有不适宜从事教育和学生管理工作的行为及经历表现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5月10日。外籍人才不受招聘报名时间限制,长期有效,招满为止。
2.报名方式:电子邮件。
报名邮箱:hnjmzp vip.163.com(务必注明“全球招聘+岗位”字样)。
3.报名材料:
填写《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全球招聘报名表》(word格式)及相关佐证材料(PDF版)发送至报名邮箱。
特别说明:外籍人才除提供《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全球招聘报名表》外,还需提供经我国驻外使、领馆或由申请人获得学位(学历)所在国驻华使、领馆或我国学历认证机构认证过的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至少两封近期工作单位推荐信;护照首页扫描件;由申请人国籍国或经常居住地警察、安全、法院等部门出具并经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或外国驻华使、领馆认证过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半年内为有效)。
4.报名要求:
(1)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
(2)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按要求提交佐证材料电子版。凡本人填写信息不完整、填写错误,或者提交的报名材料不齐全、不清晰、不符合要求,而导致审核结果不通过的,责任自负。
(3)请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正确、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如因电话不正确或不畅通等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结果在报名截止日期后15日内在学院官网公布。
被考核(面试)人员须递交纸质版《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全球招聘报名表》,并携带学历学位证书、职称、科研等相关信息佐证材料原件以备查证。应届毕业生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在学证明和预毕业证明。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一个环节(包括试用期)发现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不实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拟聘或聘用资格。
(三)组织考核(考试)
1.开考条件:
(1)考核招聘:不受报名人数限制,1人即可开考。
(2)考试招聘:需通过笔试、面试招聘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要达到1:3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则相应减少或取消岗位的招聘计划。
2.考核(考试)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