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教师招聘 海南师范大学2020年招聘紧缺专业教师、实验员及辅导员公告【6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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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截至5月11日
一、单位基本情况
海南师范大学是海南省办学历史悠久、教师教育特色鲜明、综合办学实力较强的省部共建重点大学,坐落在美丽的滨海旅游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海口市。现有龙昆南、桂林洋、灵山三个校区,占地3100余亩。我校前身为琼台书院,建于清康熙四十四年(1705年),1949年秋创建“国立海南师范学院”,1952年在高等学校院系调整中更名为海南师范专科学校,1983年重新招收本科,1986年恢复海南师范学院建制,1999年与海南教育学院合并,成立新的海南师范学院,2007年更名为海南师范大学。2003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2009年海南省政府将学校列为省重点大学建设单位,2013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博士学位授予权单位,2015年成为教育部与海南省共同建设单位。学校充分发挥毗邻港澳,面向东南亚的人缘地缘优势,确立了“立足海南、面向全国、辐射东南亚”的服务定位,积极扩大对外交流与合作。目前,我校已经与5大洲58个国家、100多所高校和教育机构开展了学术交流活动,与境外35所大学和教育机构建立姐妹学校关系,与9所大学合作培养人才。2009年,国家汉办/孔子学院总部批准我校建立“东南亚汉语推广师资培训基地”,2015年与马来西亚世纪大学共建孔子学院。
“十三五”期间,学校抢抓国家“一带一路”、国际旅游岛和“一区一港”建设等重大战略机遇以及省部共建和省重点大学建设的契机,以服务终身教育、服务绿色崛起和服务文化交流与传承为己任,以教师教育为根本,以改革开放为动力,以“十大工程”为抓手,努力建设现代化教师教育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大学。
二、拟招聘人数
我校系海南省人民政府直属的正厅级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我单位计划招聘紧缺专业教师、实验员及辅导员共计62名。此次招聘为事业编制招聘。
三、招聘对象和范围
符合招聘岗位专业、学历、年龄要求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及其他人员。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应届生毕业证明且必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国(境)外毕业生必须取得教育部留学归国认定证书。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6)委培、定向毕业生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7)违反师德师风被处分的。
(二)岗位条件
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1:海南师范大学2020年公开招聘紧缺专业教师、实验员及辅导员岗位表。
五、招聘程序
(一)信息公布:招聘信息通过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海南师范大学网站向社会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4月20日至5月11日下午5: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人员填写《海南师范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海南师范大学公开招聘个人信息一览表》,填写后将报名表及一览表电子版发至海南师范大学人事处邮箱(hs2020zp 163.com)。
3.报名要求
(1)报名者须填写《海南师范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及《海南师范大学公开招聘个人信息一览表》(可下载填写打印)。应聘邮件主题和附件的文件名须根据岗位表按以下格式书写“姓名+毕业学校+所学专业+最高学历学位+岗位+二级单位名称+岗位名称”,书写格式不规范的邮件视为无效邮件。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和材料,如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责任自负,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岗位者将不予以受理。
(3)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联系。
(三)资格审查
1.我校于2020年5月21日前公布符合考试初审人员名单。
2.现场资格审核:现场资格审核需应聘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资格证、相关资历证明等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一式一份、2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到海南师范大学(龙昆南校区)第一办公楼501室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并领取《准考证》,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待定,请考生关注海南师范大学网站学校公告栏。
3.未满最低服务年限以及在编在岗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4.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要达到1:3方可开考。未达到1:3比例的,则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现场资格审查时,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统一核发《准考证》。
5.符合笔试人员名单,我校于笔试前3天在学校网站、相关公告栏公布,同时公布考试时间和地点。
(四)组织考试
考试分笔试及面试两部分,两项考试的权重分别为5:5,组织考试工作由海南师范大学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笔试、面试均全程录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