②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报告、工作证明(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职称证明、获奖证书以及自己主要业绩(专利、论文、奖励等)材料。
现场报名的需提供上述证件(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邮寄资料报名的,提供上述证件(证书)的复印件及学历认证报告,报名时间以邮戳为准,但本人须在考试前携带相关资料的原件来我县审核。
(三)资格审查。报名者提交的个人信息资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职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
(四)考试。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具体时间根据新冠肺炎疫情形势而定,届时进行电话通知。
1、笔试。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引才岗位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期间出现并列者(含最后一名)一并进入面试。如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人数,直接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五)体检、考察。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的,取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另行加试,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按照同一岗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体检、考察合格的,提出拟聘用人选,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七)确定人选。拟聘用人选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按照相关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不少于5年,5年内不得调动至其他单位,否则视为单方解聘,不办理人事档案转移手续。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有一年以上工作经历者,试用期三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半年),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的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不合格的,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向审批机关备案后,用人单位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优惠政策
(一)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外地已取得的专业技术职称,符合有关评审条件和程序的,均予以承认;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评聘专业技术职称,可不受单位设岗职数限制,由单位设置单列岗位并由人社部门批准;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符合条件即可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取得突出业绩的,可破格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
(二)档案及户口。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根据有关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入全供事业编制,人事档案均由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免费代理。户口可根据本人意愿随迁鄢陵县。
(三)工资、福利待遇。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保险、福利等待遇,在聘期内享受相应的岗位津贴。
(四)激励政策。本次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可参评“许昌英才计划”“鄢陵英才计划”,经评审认定后,可享受高层次人才的相关待遇。
凡涉及与本方案同性质、同类型或省市相关优惠政策的,就高执行,不重复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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