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在面试前需接受招聘单位的资格复审,通过后方可参加面试。复审流程具体由招聘单位安排,另行通知。
七、面试考核
面试包括面谈和实操考核(授课或技能实践等)两个环节,先进行面谈环节,再进行实操考核环节。
按照面谈环节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成绩为70分及以上的人员按照1:2的比例进入实操考核环节。入围人员放弃资格的,用人单位可按照面谈环节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进行递补。
疫情防控期间,面试采用线上远程方式进行,具体操作方法另行通知。
八、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成绩即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由面谈、实操考核分数按7:3的比例构成。综合成绩、面谈、实操考核任一低于70分的,均不予录用。
九、体检
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而无法确定体检对象的情况,根据面谈成绩高低进行确定。如面谈成绩仍相同,根据实操考核成绩确定。如实操考核成绩仍相同,通过加试确定。加试内容和时间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非专任教师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专任教师体检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执行。由用人单位组织体检对象到指定的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用人单位通过报名系统预留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知考生体检,经3个工作日仍无法与体检对象取得联系的,通过学校网站对该体检对象发布体检通知,经3个工作日体检对象仍不主动联系用人单位的,可视为放弃体检资格。体检对象在接到体检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体检安排,用人单位可视为放弃体检资格。
十、考察
按《转发中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穗人社发[2010]172号)要求,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十一、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广州医科大学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十二、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接收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兑现所聘岗位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新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继续聘用资格。
持有省外专业技术资格的报考人员被录用后,须按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省外来穗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函[2011]335号)办理专业技术资格确认手续,在单位有岗位空缺的情况下办理聘任。
拟聘人员接到用人单位办理报到入职手续通知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按照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单位在职人员的,应在10个工作日内向现工作单位提出书面辞职或调动申请。无正当理由不配合用人单位开展上述工作的,可视为放弃聘用。
十三、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根据实际情况,用人单位可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替补本岗位其他可以录用的人员。
1.应聘人员缺席体检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十四、其他
(一)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广州医科大学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咨询:
郑老师020-37103089何老师020-37103034
(三)监督部门:
刘老师020-37103538
(四)官方网站链接:
广州医科大学:https://www.gzhmu.edu.cn/
广州医科大学
2020年4月14日
附件:
1、广州医科大学校本部2020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公告岗位需求表.xls
2、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专业参考目录(2019版).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