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教师招聘 淄博沂源县2020年域外在编在岗人才回调公告
欢迎加入淄博教师招聘群:704635379,考情、招聘信息早知道!
为进一步畅通我县域外在编在岗人才回调渠道,打造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相对稳定的干部队伍,沂源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人社局联合出台《沂源县域外在编在岗人才回调管理办法(试行)》,具体为:
1实施范围
(一)户籍所在地为沂源,在外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在岗(含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下同)人员。
(二)户籍所在地为沂源人员的配偶、子女或子女的配偶在外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
符合以上范围的在编在岗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自愿转为事业人员的,可参照执行。
2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良好的道德品行,身体健康。
(二)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回调。
(三)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已满试用期且考核合格;已进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登记备案且考核称职。
(四)教师应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医疗护理人员应具有医师执业证书或护士执业证书。
(五)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急需紧缺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六)用人单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3不得回调情形
(一)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处分期)未满的。
(二)原录用或聘用手续不全,不符合调配政策的。
(三)近三年考核有不合格或不称职等次的。
(四)不如实填写个人信息,伪造、变造信息、材料的。
(五)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六)法律规定不得录用或聘用的其他情形。
4安置原则
(一)同层次对口安置原则,“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优先安置。
(二)就近相近安置原则。
(三)任职回避原则。
(四)服从组织调整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