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专业(岗位)能力测试:采取说课或试讲的方式,对应聘者的专业知识、技能水平、岗位能力等方面进行评议。未参加测试或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列入下一轮面试。根据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不足此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综合素质面试。
(2)综合素质面试:对应聘者的综合素质、能力水平以及与需求岗位的匹配性等方面进行评议。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专业(岗位)能力测试、综合素质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各占50%计入综合成绩。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试成绩在金华教育网查询。
四、体检、考察
按招聘岗位计划数,根据考试结果从高分到低分(综合成绩相同的,测试成绩高者优先),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以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2013〕2号)执行。
五、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金华人才网、金华教育网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须在招聘单位通知报到的期限内办理报到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录用后一年内未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予以解聘。
六、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享受金华市人才引进相关待遇。
七、其他
1.应聘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我院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综合成绩相同的,测试成绩高者优先)依次进行。
3.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我院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我院有权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4.本次招聘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有关公告、专业、学历、学位和工作经历等具体问题由金华高等研究院负责解释。
八、纪律、监督
金华高等研究院成立教师招聘工作监督小组,进行全程监督,对违反招聘纪律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监督电话:0579-82465199。
附件1、金华高等研究院(金华理工学院筹建办)2020年学科骨干及专任教师招聘需求表.xlsx
附件2、金华高等研究院(金华理工学院筹建办)应聘报名表.doc
2020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