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聘者提供的证书、资料等必须真实有效,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凡弄虚作假者、报考多个岗位者或不能于2020年8月31日之前提供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等级证等证书原件者,一经查实,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3.对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者,当场发放《准考证》,应聘者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
4.未按时参加招聘见面会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5.保持联系方式通顺,如因考生单方面因素,不能取得联系的,招聘方概不负责。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若报名人数没有达到开考比例,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荷塘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取消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1)考试方式为上微型课,时量为8分钟,备课时量为30分钟,备课教案成绩为10分,上微型课成绩为90分。总成绩为100分。
总成绩计算办法为:
总成绩=教案成绩+上微型课成绩
教案、上微型课、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各招聘岗位以总成绩进行排名,总成绩相同的,以上微型课成绩高的排前。在总成绩中从高到低按照岗位数1:1比例确定进入签约、体检等环节。
(2)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鉴于教师岗位的特殊性,考试设立合格分数线,总成绩低于80分(不含80分)为不合格,不予聘用。
(五)拟聘对象确定。考试完成后,根据同一岗位应聘者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拟聘对象,拟聘对象考试完后第二天与招聘单位签约(请考生随身带好三方就业协议)。如总成绩排前的不愿签约,按照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签约。
(六)体检与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即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招聘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师德、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体检、考察不合格者或签约后自愿放弃者,按应聘同一岗位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2次。
六、公示。
根据总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株洲市荷塘区政府门户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并报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
七、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经报荷塘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新招聘教师统一入编,由用人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岗位设置要求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十二个月,试用期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在本区至少服务五年,并签订服务承诺书。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区教育局0731-28477196
监督电话:区人社局0731-28428415
区监察委0731-28428360
区教育局0731-28477040
市人社局0731-28681082
本公告解释权属荷塘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1.株洲市荷塘区2020年面向全国应届毕业生招聘教师岗位条件及职数
2.株洲市荷塘区2020年面向全国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3.株洲市荷塘区面向全国2020届优秀毕业生招聘见面会暂定时间、地点安排
4.株洲市荷塘区2020年面向全国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
附件下载;附件1-4.docx
株洲市荷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株洲市荷塘区教育局
2020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