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复审通过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面试通知将随后在内蒙古艺术学院附属中等艺术学校官方网站通知,应聘人员要认真查询自己的面试时间安排,如不能按时参加考试,请及时与我校取得联系,联系电话:0471-4973113.4977107
7.招聘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位及岗位具体需求等方面的问题,由附属中等艺术学校负责解释。
五、面试
(一)面试由附属中等艺术学校按岗位要求统一组织,应聘人员面试时间为40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
(二)面试形式为回答问题及试讲,分两部分完成。
1.回答问题:应聘人员须回答与学校教育教学和学生管理有关的3个问题,时间:10分钟;
2.试讲:应聘人员根据报考科目自行安排试讲内容,时间:30分钟;
(二)所有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按照指定时间、指定地点准时到达候考室(迟到30分钟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首先进行身份核对,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凭学校审核通过的报名表和有效身份证(或护照)参加面试。
(三)组织考生在候考室进行抽签,确定考试的先后顺序,并向考生宣读《考场纪律》。
(四)学校成立考官组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考官现场打分,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的方法计算出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经复核后当场宣布,并在内蒙古艺术学院附属中等艺术学校官方网站公布。凡是在开考后10分钟未报到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五)实际到场参加面试的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学校事先设定的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学校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
(六)面试时间、地点、注意事项在内蒙古艺术学院附属中等艺术学校官方网站上公布。
六、体检与考察
(一)成绩计算及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确定
考试结束后,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招聘计划,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通过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加试形式及相关安排由附属中等艺术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加试通知在报名网站上提前发布。
进入体检和考察的应聘人员名单,经校长办公会议审定后,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二)体检
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医疗机构,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进行。应聘者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察
考察工作由学校组织实施。具体考察时间、方式等由学校确定。考察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取消应聘人员聘用资格前,报校长办公会议研究确定。
七、公示与聘用
(一)公示
学校根据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内蒙古艺术学院附属中等艺术学校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
公示结束后,报内蒙古艺术学院人事处研究审批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监督举报电话:0471-4973115
(二)聘用
1.公示结束后,学校与拟聘人员签订内蒙古艺术学院自行聘用人员合同(简称“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中,我校与聘用人员约定2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属于2020年应届毕业生的应聘人员,如未能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3.应聘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签订聘用合同前被其他事业单位聘用的或在公务员招考中被录用的,取消其本次招聘聘用资格。
4.受聘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聘用制管理和社会保险制度,享受内蒙古艺术学院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5.受聘人员除完成附属中等艺术学校文化课教学额定工作量外,还须担任学生管理工作(班主任),并取得相应报酬;考勤实行坐班制。
八、其他事项
(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一律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举办考试辅导班。
(三)本次公开招聘方案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另行通知,请予关注。
(四)本方案由内蒙古艺术学院附属中等艺术学校负责解释。
附件1.附属中等艺术学校2020年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docx
内蒙古艺术学院附属中等艺术学校
2020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