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因疫情原因待定,具体时间将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另行公告。
2.面试的对象:成功现场确认的考生均需参加面试。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不带入综合成绩。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于本次面试时段以书面形式现场通知考生。按照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5的比例确认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全部进入资格审核环节。
(四)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的时间和地点:因疫情原因待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通过面试的考生均须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所需携带的证明材料见《资格审查目录表》(附件2)。
3.凡与招聘条件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的,均不得参加专业能力测试,可根据面试合格成绩高低顺序依次替补。资格审查合格的,发放《心理品质测试通知书》。
(五)心理品质测试
1.心理品质测试的时间和地点:因疫情原因待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均须参加心理品质测试。
3.心理品质测试约60分钟,由第三方人才机构进行测评,合格成绩为60分,必须达到合格成绩才有资格进入下一环节,但不带入综合成绩。
(六)专业能力测试
1.专业能力测试时间和地点:因疫情原因待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专业能力测试的对象:通过心理品质测试的人员为参加专业能力测试人员。
3.专业能力测试采用微型课(15分钟无学生授课的形式)进行,成绩满分为100分,按70%折算计入综合总成绩。合格成绩为60分,专业能力测试必须达到合格成绩才有资格进入下一环节,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于本次专业能力测试时段以书面形式现场通知考生。
体育岗位考生须另外进行专业技能展示,分数计入专业能力测试成绩。
(七)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因疫情原因待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笔试的对象:按照专业能力测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人员名单,未达到上述比例的,则按岗位实际合格人数全部进入笔试环节。
3.笔试的方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的形式,内容为教育综合(含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和学科专业知识),
4.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按3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
(八)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按照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占70%和笔试成绩成绩占30%的比例合成,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成绩为60分。综合成绩达60分及以上者方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名单。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专业能力测试成绩、笔试成绩排序确定。
(九)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由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进行。按照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以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初次体检费用由招聘单位承担,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由本人负责承担复查体检费用)。需复查的考生,自通知复查之日起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可在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十)组织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人选与招聘岗位的比例为1:1。考察采用调阅个人档案、提供原单位鉴定、实地考察等方式。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能力水平、廉政勤政、工作实绩等方面。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考察不合格的,可按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十一)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的结果,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qgsydw/index.html)对拟聘用人员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薪酬待遇
(一)公示期满无异议,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二)被聘用的人员实行试用期,2020年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社会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对其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报考人员入职时原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编性质的,入职后可按照其原聘任专业技术岗位的级别进行安排(不含高职低聘情况);其他报考人员(含高职低聘情况)按照具有的专业技术职称等级的最低岗位进行安排。
(三)被聘用人员纳入广州市南沙区教育系统事业编制管理,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广州市及南沙区事业单位工资政策办理。
六、注意事项
(一)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若出现综合成绩同分的,先按专业能力测试、笔试主观题成绩的先后顺序,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若仍不能区分排名先后顺序,则再次进行专业能力测试,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
(二)不负责配偶调动和工作安排问题。
(三)办理正式入职手续前需提供学历、学位鉴定,请提前办理。
(四)根据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的《关于做好省外来穗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函〔2011〕335号)规定,持省外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的社会人员,不符合确认条件或符合确认条件后一年内不能按要求办理换证确认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报考人员一经报名,视同服从并接受南沙区教育局的工作岗位安排。
(六)符合条件的随军家属报名须能提供配偶所属驻穗部队师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出具符合随军到广州安置的证明、已批准的随军报告表、配偶现役证明等材料方可报考。
(七)考试、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将取消考试、体检资格。
(八)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合同。造成的后果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并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将违规造假人员信息登记在案,按违规造假情况的情节严重程度予以5年禁止报考我区事业单位的惩处。
(九)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十)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考生须在录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十一)招聘工作咨询电话:17228918678(杨老师)、19927600316(刘老师),咨询时间段:工作日8:00-11:40,14:30-16:40。
本公告最终由广州市湾区实验学校解释。
附件:
1.2020年广州市湾区实验学校第一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xlsx
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广州市教育研究院
广州市湾区实验学校
2020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