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 阳 县 教 育 局
关于做好公开选调鳌江中心幼儿园教师工作的通知
各学区、镇(乡)中小学、幼儿园,县直属各学校(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我县公办幼儿教育事业发展,优化幼儿教育人力资源配置,结合我县幼儿教育实际需要,现决定公开选调鳌江中心幼儿园教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流动条件:
1.在现单位工作满一年及以上的在编公办教师。
2.具有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幼儿教师职称、幼儿教育教师资格证之一者。
二、流动办法:
2011年面向全县公开选调鳌江中心幼儿园教师工作参照平阳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11年教师县内流动工作的通知》(平教政〔2011〕85号)文件执行。选调工作由鳌江学区会同鳌江中心幼儿园统一组织考核,提出建议名单,报县教育局研究决定。对要求流入教师考核必须采用量化计分办法(考核量化计分办法见平教政〔2011〕85号文件的附件1)。
三、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
地点:鳌江学区
四、选调名额:4人
五、组织措施:
本次选调教师要严格按照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实施。认真规范做好量化计分和业务考核的组织工作,保证考核量化评分标准的统一和业务考核工作的有序进行。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防止和抵制一切不正之风,自觉接受社会和学校教职工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