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岗位招聘公告【25人】
欢迎加入浙江教师考编群,群号:651448921,考情、招聘信息早知道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是浙江省属全日制公办高等院校,始建于1979年,2002年1月正式建成高等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开始试点四年制本科办学。学校为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职工教育培训优秀示范点、浙江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和浙江省优质高职院校、浙江省文明单位,为教育部、浙江省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省四年制高职本科试点单位、省大学章程建设试点单位、省教学诊断试点单位、省首批数字校园示范学校、省高校科技经纪人试点单位、5A等级平安校园,已连续11年获得“省级治安安全示范单位”。
学校现有梅山、镜湖两个校区,占地面积912亩,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4000余人,职工800余人,其中高级职称169人,博士、博士后(含在读)77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2人,全国五一劳动奖章2人,省教学名师1人,国家级和省级技术能手11人,省151人才工程第一层次1人、第三层次8人,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带头人1人,省重点实验室带头人1人,省重点科技创新团队领头人1人,省级劳动模范2人,省首席技师3人,拥有一批全国性和省内行业协会(学会)主要负责人、国家行业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全国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负责人等。华师大职成所等单位发布的《浙江省高职院校科研竞争力评价研究报告》中,学校位居全省第3位,其中“自然科学引文索引(CSCD)论文”、“(北大)核心期刊论文”两个二级指标位列全省第1位。《2019广州日报高职高专排行榜——TOP1000》显示,学校教育竞争力指数位列全国第4名。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本批次招聘需求13个岗位为25人。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具体要求及联系方式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岗位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能在2020年9月1日前入职;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时限要求为2020年7月31日前。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将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执行。
(四)岗位待遇
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