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报名方式
报名邮箱:应聘者需将应聘材料同时发送至各用人部门邮箱(见附件1)及人力资源处邮箱(rlzyc@tyu.edu.cn)。
提交材料时邮件标题格式统一要求为:岗位+姓名+性别+学科(专业)+毕业年份+毕业院校名称,邮件内容应包含《太原学院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身份证、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大学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学术成果及荣誉材料。(以上材料均为电子版,邮件格式错误或所含材料不全均视为报名不成功)。
(三)现场确认
经用人部门初步审核符合学院岗位要求的应聘者,学院统一组织确认。因受疫情影响,现场确认时间在学院官网另行通知。
(四)招聘测试
我院组织相关专业专家组成专家组负责招聘测试环节。
1.博士研究生招聘测试方式为面谈。
2.硕士研究生招聘测试分初试与复试。
初试为笔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由学院组织以闭卷考试的方法进行,分值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复试方式为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学习、基本素质等情况,面试分值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包括试讲及答辩两个环节。试讲时间15分钟,分值80分;答辩时间5分钟,分值20分。面试合格最低分60分,不达合格分数者直接淘汰。
(1)同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5∶1及以上的,需参加初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2)同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未达5∶1的,直接进行复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3)同岗位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未达3∶1的,经学院人才引进工作领导组批准后,方可进入面试。
最后,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有并列,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仍相同的,按照相应岗位进行加试面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考察与体检环节。(直接进入面试环节的如遇成绩并列者,按照相应岗位进行加试面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考察与体检环节)
(五)体检、考察、手续办理
根据测试成绩按照岗位数1:1进行体检、考察等环节,学院将按流程发布公告及时推进办理后续相关手续。
在整个报名与审查的过程中凡发现考生报名信息及提供的有关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有误的,或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资格不符的,将取消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四、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山西省太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昌南路18号太原学院人力资源处320室
联系人:闫老师
联系电话:0351-8378168
太原学院
2020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