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广东汕头市金平区教育局招聘新教师公告【10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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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139号)、《关于我市加快人才发展的实施意见》(汕市发〔2017〕16号)和《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暂行)》(汕市人〔2009〕269号)等文件精神,为最大限度阻断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传播扩散渠道,减少人员接触,降低疾病传播风险,增强招聘的有效性、针对性,结合我区实际,为吸引优秀高校毕业生加入金平教育行列,决定参加东北师范大学2020年春季教育行业网络双选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金平教育简介
金平区位于著名的滨海城市汕头。这里,一年四季,海浪轻舞,鸥鸟飞翔,百花倚翠。这里,有中西合璧的百年骑楼,得风气之先的百年名校,闻名中外的潮菜、潮人、潮文化,是汕头百载商埠的发祥地、近现代文化的源头。金平区区域总面积108.71平方公里,常住人口83万,是汕头市的政治、经济、文化、商业中心和重要的工业、科技基地。
全区目前共有中小学112所,是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广东省教育强区和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区。区内名校星罗棋布,是汕头市中心城区优质教育资源最集中、最丰富的区域。享誉海内外的粤东最高学府汕头大学、广东省以色列理工学院等高等院校均坐落在金平。
金平区高度重视教师队伍建设,对于引进的硕士研究生,每人给予5万元的生活补贴,博士研究生,每人给予10万元的生活补贴,优先安排入住区内公租房并在个人发展上给予重点培养和倾斜。试用期和工作年限达到一定年限的,经考核合格的,优先提拔使用。热烈欢迎广大优秀毕业生到金平从教!
金平,将给您最美的教育人生和发展天地!
二、招聘人员范围
(一)国内双一流大学(含原国家“985”、“211”工程建设院校,下同)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含符合广东省择业期政策的高校毕业生)。
(二)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含符合广东省择业期政策的高校毕业生和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三、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等,详见《汕头市金平区2020年招聘新教师职位表》;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2.近两年内在广东省公务员招录考试和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人员;
3.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等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岗位薪酬和相关待遇
获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按金平区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经招聘录用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按照《关于印发金平区教育系统引进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等高层次人才若干优惠措施的通知》(汕金府办〔2017〕52号)享受相关优惠政策(附件4),优惠政策有变化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五、招聘程序和要求
(一)招聘公告的发布
招聘公告在金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汕头市金平区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同步发布。
(二)报名方式、时间和要求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同时登陆东北师范大学就业中心官方网站报名。
2.网上报名须提供如下材料:
(1)本人填写《汕头市金平区2020年招聘新教师报名表》(贴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相片)(附件3)扫描件;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3)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原件(须院校相关部门盖章)扫描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