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广东汕头市澄海区企事业单位招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5人公告【教育岗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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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和人才强市战略,为我市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提供人才保障,汕头市决定实施引进博(硕)士三年行动计划,从2020年起,用三年时间,集中引进1000名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和3000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充实到高校、企事业单位。根据有关工作需要和名额分配,2020年汕头市澄海区企事业单位拟公开招聘15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现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引进对象为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或经教育部认证的海外留学硕士。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特别优秀或紧缺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招聘岗位和要求
具体招聘岗位和要求详见《汕头市澄海区企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岗位表》(附件1)。
三、薪酬及福利待遇
(一)薪酬待遇。区属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企业引进对象工资福利待遇分别按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企业有关规定执行。
(二)住房补助、生活补贴。市给予每人一次性3万元住房补助和2万元生活补贴。
(三)引进对象同时享受省、市、区有关人才政策。
四、培养管理措施
(一)岗位聘用。区属事业单位获聘人员纳入区事业单位编制管理。事业单位岗位紧缺的,由区人社局核准设置特设岗位,专门用于引进硕士研究生,不受用人单位岗位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工作3年后可聘用至中级岗位。
(二)跟踪培养。组织部门对引进对象进行长期跟踪培养,每年选拔一批表现优秀且符合调任资格条件的硕士研究生,向上级主管部门申报审核同意后调任为公务员。
五、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区属事业单位引进对象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汕头市澄海区企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岗位表》(附件1);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六、报名方式和时间
采取网络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为本公告发布开始至2020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