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采取面试、笔试、模拟讲课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其中面试成绩占15%,笔试成绩占35%,模拟讲课成绩占50%。试题命题、阅卷和评委均由外地教师承担,由禹城市综合高中负责组织实施,市监察委、编办、人社局、教体局参与并监督。
1、面试100分,时间3分钟。
2、笔试100分,时间40分钟。内容为高中教材知识,同时公布模拟讲课时间。
3、模拟讲课100分,时间15分钟。内容为高中一年级教材。按学科现场抽签,确定顺序和课题,封闭式备课30分钟,教材、教参、教案纸由学校提供,说课时不使用多媒体等电教设备,要求有板书。(面试、笔试、模拟讲课成绩均设最低合格分数线)
4、竞聘总成绩=面试成绩×15%+笔试成绩×35%+模拟讲课成绩×50%。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5、考试成绩现场公布。
四、考察体检、公示
1、考察体检人员确定后,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
2、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应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3、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用人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未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4、对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五、聘用及待遇
公示无异议后的合格人员,由市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发放《禹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凭《禹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自聘用之日起两个月内,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未提供档案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因考取公务员、研究生、自愿放弃等原因造成空缺的计划,于2020年9月1日前依据总成绩高低依次予以补录。
六、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将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由禹城市综合高中负责组织实施,监察委、人社局、编办、教体局等部门全程参与并监督,同时接受社会监督。实行招聘条件、岗位、程序、成绩、聘用结果等“五公开”。对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报考者,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联系电话
禹城市综合高中咨询电话:0534—7420228 13953461001
监督电话:7365928
禹城市综合高中
2020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