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2年昌吉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昌州人社发〔2012〕164号)文件规定,现就玛纳斯县幼儿园幼儿教师面试加试(试讲)有关要求说明如下。
一、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12年9月18日上午9︰30(北京时间,下同)。
(二)地点:玛纳斯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二、加试(试讲)的有关要求
加试(试讲)分“授课能力”与“幼教专业技能测试”两部分一并进行,汉语答题。总计答题时间15分钟,满分100分。具体如下:
(一)授课能力
考生事前自行准备幼儿园中班或大班的语言领域、科学领域、艺术领域、社会领域、健康领域教学活动设计各一节,现场抽取一节教学活动授课,授课应有适当板书。时间10分钟,分值70分。
评分标准:1、教学基本素养;2、组织实施教学活动的能力;3、专业知识能力;4、汉语能力。
(二)幼教专业技能测试
考试时间5分钟,分值30分。
考试形式分为“声乐”、“舞蹈”、“器乐”及“美术”四种类型。其中,“声乐”、“舞蹈”、“器乐”由考生按抽签方式选择其中一项进行现场表演,考试时间3分钟,赋分值15分。“美术”考试时间2分钟(包括准备时间),赋分值15分。
(考场提供电钢琴、绘画笔、纸张,考生可自带DVD光盘。)
(三)注意事项
1、“声乐”、“舞蹈”、“器乐”属于考生自行准备项目,考生抽签选其一项进行现场表演,必须是幼儿作品,时间限定为3分钟内,考场提供电钢琴,其它乐器请自备。
评分标准:①节奏感和韵律感强;②表现力或感染力强;③内容表达准确清楚;④表情自然大方,整体效果好;⑤富有幼儿教育特点。
2、“美术”要求考生根据该场次考试既定的具体题目进行现场绘画,在2分钟时间内完成不少于3个简笔画。
评分标准:①用笔简洁;②形象生动;③构图合理;④表达意图明确;⑤富有幼儿情趣。
3、加试(试讲)结束的考生到休息室休息,封闭式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