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教师招聘 龙岩市永定区2020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83人】
3月16日至3月22日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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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我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福建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0〕1号)及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核准2020年永定区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计划的批复》(龙人发〔2020〕64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我区2020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含特殊教育)教师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教师岗位、人数
全区共计划招聘83名,其中:小学44名,特殊教育1名,高中3名,幼儿园35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2020年龙岩市永定区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其中:小学语文岗位(一)设2名“专门岗位”,用于招聘在永定区参加“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者”支教期满或行将期满考核合格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热爱教育事业,安心教育工作,具有奉献精神;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无不良诚信记录。
3.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报考人员的相关资格证书等以2020年8月31日为截止计算时间。
4.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
5.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在1989年3月17日至2002年3月16日期间出生)。
6.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4)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考生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5)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我省在编教师;(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7)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含自动离职)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7.国有单位正式在职人员报考(不含正式在编教师),属机关事业单位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未满最低约定服务年限的,同时还需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征得相应的县(市、区)级及以上组织或人事行政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
8.按照省、市有关规定,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加分条件的人员,在网络报名时,须在照顾类别和简历栏内标注参加服务项目类别,须填报《龙岩市永定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加分审核表》,并提交加分依据、身份证、考核合格证书(当年服务行将期满的人员提供聘用合同和年度考核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由龙岩市永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批准,加分按笔试成绩换算成百分制后累加(加分证明材料等应于2020年4月24日前向龙岩市永定区教育局人事股提供,逾期无效)。
9.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三、报名办法
报考人员统一由应聘者本人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进行报名(网址: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教师招聘考试),报名时间全省统一为:2020年3月16日8:00(系统开启)—3月22日17:30(系统关闭),逾期不再受理。
四、资格审核
报名者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处理。
面试前或体检前(考试形式只笔试的)必须提供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复核、确认(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就业报到证(2020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与网上报名同底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3.网上报名表一份。
五、笔试时间、内容
1.笔试科目:专业知识、教育综合知识。
2.笔试时间、地点:全省统一笔试,具体考试时间省教育厅将根据疫情防控进展情况另行通知(见省教育厅网站)。笔试地点:见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见省教育考试院网站)。
3.笔试内容:《2020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笔试考试大纲》[见福建省教育厅网站(http//www.fjedu.gov.cn/)和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eeafj.cn/)]。
六、面试
1.小学、高中、特殊教育教师岗位分学科根据笔试成绩按1:1比例由高到低依次排序确定体检、考核对象,不再进行面试。
2.幼儿园教师面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以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总分100分。面试内容、时间、地点及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七、体检、考核、选岗、公示和聘用
(一)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
(1)小学、高中、特殊教育教师岗位分学科根据笔试成绩按1:1比例由高到低依次排序确定体检对象,确定为体检对象的最后一名若有同分数的,按专业知识成绩高低确定,如遇专业知识考试成绩相同的,加试一场面试,以加试的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