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龙岩市属中小学、幼儿园第二轮补充教师公告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委编办《关于2017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17〕3号)精神,我市已于2017年6月17-18日完成了龙岩市属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公开遴选在职教师的第一轮面试工作,原计划公开招聘22种岗位36名教师,现实际完成14种岗位23名教师的招考任务,仍空缺10种岗位13名教师,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补充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办师〔2017〕22号)文件要求,拟进行第二轮补充招聘。现将第二轮补充招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二轮补充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1.第二轮补充招聘岗位、人数见附件1:《2017年龙岩市属中小学、幼儿园第二轮补充教师计划表》。
2.第二轮补充招聘教师条件见附件2:《2017年龙岩市属中小学、幼儿园第二轮补充教师职位设定表》
二、其他事项说明
1.公开招聘新任教师的对象为:应往届未就业毕业生(即:未正式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入编人员),报考人员应提供未使用过的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已就业后又辞职的,应提供2017年7月31日前与原单位解除人事关系的证明。
2.报考人员的相关证书必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
3.第二轮补充招聘新任教师,笔试及格线90分(总分150分);公开遴选在职教师,笔试及格线75分(总分150分)。笔试成绩以折算后的最后成绩为准,含政策性加分,对笔试单科成绩(教育综合知识、专业知识)不作特别要求。每个岗位符合报考条件的实有人数应在3人及以上方可进入面试环节,否则该岗位放弃招聘。
4.《2017年龙岩市属中小学、幼儿园第二轮补充教师职位设定表》公开招聘的补充范围福建省系指具福建省户籍,或中学、大学毕业于福建省内学校的高校应往届未就业毕业生;或父母有一方户籍在龙岩市、或配偶户籍在龙岩市的应往届未就业毕业生也允许报考;2017年7月11日前持有龙岩市各县(市、区)居住证的应往届未就业毕业生也允许报考。
5.龙岩学院2017届五年制高职师范类初等教育专业可如期毕业的学生,可报考市直小学公开招聘语文、数学新任教师岗位,要符合除学历学位外的其它条件。
6.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报考新任教师岗位,按现行规定享受笔试加分政策;此类报考人员在网络报名时,须在简历栏标注参加服务项目类别,于2017年7月17日前向龙岩市教育局人事科提交书面笔试加分申请报告,并附相关文件依据;网络报名时,未在简历栏标注,之后才提交材料的,一律不予认可。
7.2017年7月11日-17日,参加补充招聘人员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期间龙岩市教育局将对网上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因时间紧任务重,不进行现场确认,仅凭报考者个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初审,7月18-21日根据报名情况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再次进行现场审核确认,并按程序进行公示,经面试资格审核不符合条件的考生,龙岩市教育局将立即取消其进入面试的资格,并按分数向下进行替补;若出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却初审通过的,龙岩市教育局不承担责任,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附件:1.2017年龙岩市属中小学、幼儿园第二轮补充教师计划表
2.2017年龙岩市属中小学、幼儿园第二轮补充教师职位设定表
3.闽教办师[2017]22号-关于做好2017年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补充招聘工作的通知
龙岩市教育局
2017年7月7日
1.2017年龙岩市属中小学、幼儿园第二轮补充教师计划表.xls
2.2017年龙岩市属中小学、幼儿园第二轮补充教师职位设定表.xls
3. 闽教办师[2017]22号-关于做好2017年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补充招聘工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