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报名结果查询。报考人员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4.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后,报考人员应于考试前5天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试
(一)考务工作
1.考务工作由学校和相关职能部门共同负责组织实施。
2.笔试试题由学校委托社会第三方机构命题。
3.面试评委组成
面试评委组负责应聘者的面试工作。成员由具有辅导员工作经历的副处级以上人员组成,组长由校外评委担任,校外评委不少于3人,校内评委从评委库中抽取,总评委人数不少于7人并为奇数,具体工作由学生工作部和人力资源处负责。
4.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考务工作。
(二)考试及计分方法
1.笔试: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均须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招聘网站公告,笔试地点见准考证。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能力、公共基础知识及岗位相关知识能力测试等。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6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参加笔试人数少于1:6则按实际人数确定。
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人社部门政务网、学校人力资源处网站上公布,并接受考生查分申请,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2.面试:面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环节。初试和复试前30分钟抽签确定初试和面试顺序,考生不在规定时间内到达候考室的,视为放弃资格。面试时间和地点请关注招聘网站公告。
进入初试环节的应聘者须在规定时间携带《佛山科学技术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辅导员(准入编)报名表》(招聘网站报名系统打印)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查和初试。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党员证明、学生干部证明或高校辅导员工作经历证明,有国(境)外留学经历的考生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应聘者提交的复查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及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材料,一经查实,即取消初试资格。符合报考资格的名单以及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在学校人力资源处网站上公告。
初试为素质能力考察。主要考察应聘者综合能力、抗压能力、辅导员业务熟练程度,时间原则上控制在6分钟内。初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初试评委组成员的平均分(去除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为初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75分及以上为合格,75分以下的考生不进入复试环节。组织初试的部门,须在初试结束后当场向应聘者宣布成绩。
参加复试人员在初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其分数由高到低排序按招聘岗位数1:3(如比例少于1:3则按实际人数确定)的比例确定。
复试主要对应聘者适合招聘岗位要求的职业素质进行测评,时间原则上控制在8分钟内,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复试评委组成员的平均分(去除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为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75分及以上为合格,75分以下的考生不再计算总分。复试成绩在复试结束后当场向应聘者公布。复试使用统一试题的,复试期间应当对考生实行封闭式管理。
3.最终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初试和复试成绩按3:3:4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七、体检
根据拟聘人数,各招聘岗位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体检人选。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招聘教师的根据《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组织体检人选到指定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可按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所需费用由招聘单位支出。
八、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的,可在同一岗位中按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确定拟聘人员及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经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人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在同级人社部门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十、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十一、联系方式
招聘业务联系方式:0757—83962588何老师刘老师
报名系统工程师联系方式:18588538405胡工
监督投诉电话:0757—82988984(佛山科学技术学院纪委办、监察处)
联系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广云路33号佛山科学技术学院人力资源处人事管理科A1-417
邮政编码:528225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
2020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