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小组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并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按照要求在指定时间参加面试。
(三)面试
1.面试时间:
第一批面试时间:2020年3月28日至3月29日(2019年12月4日至2020年3月8日期间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
第二批面试时间:2020年5月23日至5月24日(2020年3月9日至5月3日期间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
第三批面试时间:2020年7月4日至7月5日(2020年5月4日至2020年6月15日期间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
2.面试方式:为进一步提高创新服务方式,强化网络面试等线
上服务,此次招聘的面试形式改为远程视频面试。具体面试通知及名单将提前公布在学院官网。
3.面试内容:面试工作主要包括试讲和答辩,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师德师风、教育教学技能、专业知识与综合能力,学院依据不同学科确定试讲内容,提前通知应聘者进行备课,试讲后由评委随机提问,应聘者进行答辩,每人面试时间为10-15分钟。
4.考试结束后,在新疆财经大学商务学院官网公布成绩及综合成绩排名。面试满分100分,按成绩由高至低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60分以下视为不及格,取消录用资格。
(四)体检
面试通过人员在规定时间和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新疆财经大学商务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另选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因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或取消此岗位的招聘计划。
(五)政治审查
1.体检合格者,新疆财经大学商务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将对其进行全面的政治审查,着重考核应聘者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情况。
2.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应聘者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因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或取消此岗位的招聘计划。
(六)确定拟录用人员
新疆财经大学商务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推荐录用人员进行审议,确定拟录用人员。
(七)公示
经新疆财经大学商务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确定的拟录用人员,将在新疆财经大学商务学院官网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招聘工作小组将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复议并于一周内予以答复。
(八)办理录用手续
1.公示期满后,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名额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顺序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拟录用人员须持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
内到新疆财经大学商务学院报到,办理入职手续,逾期不报到视为自动放弃。
3.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对录用人员进行全面考核,胜任本职工作的按规定办理转正手续,无法胜任本职工作的不予录用。
六、招聘监督
新疆财经大学商务学院招聘监督小组全程监督此次招聘。
监督电话:0996-8871818
七、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人事处在新疆财经大学商务学院官网及时进行公告。
(二)应聘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及时关注新疆财经大学商务学院官网发布的相关公告,以防错过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新疆财经大学商务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五)联系人:岳老师咨询电话:0996—8663114
15739804665
招聘电子邮箱:273584938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