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应聘人员发送主题格式不正确、提交的材料不齐全或有弄虚作假者,取消考核和聘用资格。
4.应聘人员与应聘部门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与该部门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四、考试方式及组织
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组织专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岗位符合要求的应考人员不足1:3时,取消岗位招聘计划数。
报名截止后,通过资格审核的所有人员参加考核,在开考前五个工作日以电话、邮件的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具体时间和地点。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按弃考处理。
该岗位考核分为综合测试、面试两个环节。按各环节总分从高到低排序。
五、体检与聘用
考试结束后,在最终总成绩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并需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要求。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最终总成绩、排名等。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学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满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六、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9-69872268、69872258
联系人:祝老师、陈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0519-69872179
联系人:孙老师、聂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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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
2020年0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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