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罗溪镇幼儿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1.招聘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幼儿教师。
2.招聘对象:
(1)在职优秀幼儿园教师(1987年1月1日后出生,有幼儿教师资格证);
(2)全日制学前教育毕业生及师范类毕业生。
3.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身心健康,遵纪守法,热爱幼教事业,持有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8年9月1日前取得相应学科及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
(2)学前教育应届毕业生必须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非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必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非学前教育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必须具备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3)在职优秀幼儿园教师必须获得园级骨干教师及以上荣誉称号。
二、报名程序和办法
1.报名时间:2018年5月29日-2018年6月8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00-5:00)。
2.报名地点:新北区罗溪镇人民政府社会事业服务和保障中心文教卫体科龙兴楼109办公室(罗溪镇通达路99号);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须提供下列资料:
(1)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凭推荐表)和复印件1份;
(2)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1张。
4.报考人员必须保证所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并填写《罗溪镇公开招聘幼儿教师报名登记表》。可代报名,代报名者需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供复印件1份;
5.资格审查:由镇报名资格审查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电话通知符合报考资格人员统一参加考试(考试具体事宜以电话通知为准)。凡经查实,属于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条件报考的,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三、考核内容及方式
开考比例为1:2,报名结束后,若达不到开考比例,由罗溪镇组织人事部门按规定的程序核减招考计划。
考核分两轮:
第一轮:笔试(20%)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不提供复习提纲。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教育教学理论素养,通识性知识、新课程理论、教育学和心理学基本知识及应用。
第二轮:专业技能考核(80%)
项目 |
学前教育专业 |
其他专业 | |
课堂教学考核 (40%) |
现场主持一节教学活动,观摩时间为前10分钟,自定活动内容、自选年段,幼儿20名。 | ||
弹、唱 (10%) |
自弹自唱 (现场抽取儿童曲一首,即兴伴奏,准备5分钟)。 |
特长展示 | |
舞蹈 (10%) |
完整表演舞蹈一则 (内容自定、音乐自备) | ||
绘画 (10%) |
现场命题进行创作,画种不限,1小时完成,8K大画纸。 (作画材料自备) | ||
命题演讲 (10%) |
现场命题,进行2—3分钟的演讲(准备15分钟) | ||
备注:音乐专业:必须参加学前教育类自弹自唱、舞蹈考核,再加专业特长展示。 体育专业:健美操及专业特长展示。 |
四、体检
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参加体检人员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幼儿教师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或不按规定进行体检者,取消录用资格,所缺名额在其余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对拟录用人员名单在罗溪镇人民政府公示栏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一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六、监督与咨询
本次招聘全过程向社会公开,并接受监督。
咨询电话:罗溪镇文教卫体科0519—83407822
监督电话:罗溪镇纪委0519—83407561
罗溪镇组织人事科0519—83401240
本简章由报名资格审查小组负责解释。
常州市新北区罗溪镇人民政府
2018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