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专业理论知识。根据不同岗位的专业特点,专业理论知识主要是考报考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理论知识,考试命题参考普通高校相应层次、相应专业现行通用教材。考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专业基础理论、业务知识和综合应用能力等。
《专业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与《公共基础知识》同日进行,两门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结束后,成绩将及时在“人社相关网站”公布。
(二)试讲。其考生入闱名单,按《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理论知识3:4合成比例,根据岗位计划及考生笔试首次合成成绩高低顺序,原则上按照1:5比例确定。考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专业基础知识、业务水平、综合素质及实际应用能力等。
试讲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笔试入闱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试讲人选。如该岗位参加试讲的考生仅有1人,则设定试讲最低分数线为65分。对试讲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考察和体检。
试讲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合成总成绩。应聘人员总成绩按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理论知识和试讲考试成绩3:4:3合成确定。
出现同分情况处理:某一岗位如出现同分,以专业理论知识考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序;如再出现专业理论知识同分,则按专业理论知识主观题得分高低确定排序。
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及时在“人社相关网站”进行公示。
因故出现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
七、考察体检
体检须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人社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有关规定,由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所在体检医院体检专用公章。
考察工作在市人社局的指导下,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主要对考核人选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考核人选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对体检、考核不合格者,且其后又有符合条件的考生,可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最多可递补一次。递补体检、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八、公示
对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人社相关网站公示一周。
九、聘用与管理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写出聘用报告,连同拟聘用人员考核材料、学历认证、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相关证书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查后,按规定报送市人社局办理审批及相关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未能按时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等证件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和安徽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实行国家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资福利制度。
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招聘经费
招聘工作所需经费,由用人单位负责。考试收费标准按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执行。
十一、监督检查
本次招聘考试严格遵照《安徽省人事考试工作规则(试行)》及保密、回避等相关规定,坚持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严肃考风考纪,严格实行考试责任追究制,确保招聘考试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进行。
为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落实报考者和社会各界对招聘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实行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对有关工作人员违反招聘原则,不按规定程序操作的行为,要立即制止并责令改正;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宣布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录用资格、通报所在学校或单位等处理;对违反招聘纪律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十二、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有关本次招聘的相关信息,请考生登陆“人社相关网站”查询、查阅。
具体招聘情况详见《六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皋陶学校、二十铺小学)公开招聘教师基本情况一览表》。
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考试,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咨询电话:0564-3636369、3376209
监督电话:0564-3376208
附件:1、六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皋陶学校、二十铺小学)公开招聘教师基本情况一览表.doc
2、六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皋陶学校、二十铺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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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