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解决市开发区教师队伍严重不足问题,经市政府同意,由市人社局面向社会、统一组织开展六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计划
六安市开发区计划公开招聘6名教师,详见《六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皋陶学校、二十铺小学)公开招聘教师基本情况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生,具体条件如下: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年龄条件”中“28周岁以下”为“1984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招聘后即构成原人事部6号令规定的回避关系的职位。
四、现场报名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2012年10月8日—10日
(二)报名地址:市梅山路48号军转培训中心二楼会议室
(三)报名者需携带的材料:
1、报名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以及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等材料及其复印件。
2、对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2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2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及其复印件报考。
3、属“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已经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特岗教师”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须提供相关服务期满证书。2012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证书或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上述人员报名时,请持证书原件申请加分,报名结束后,市人社局将对申请加分人员进行加分资格审核,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市人社局在六安市人民政府网、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六安人才网及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等网站(以下简称“人社相关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每门笔试成绩增加2分,逾期不再补办。
在报名时,报考人员均需填写《六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皋陶学校、二十铺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报考资格审查表》和《报名、考试诚信承诺书》,并缴纳考试费用(笔试费45元/门)、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4张,以及报考岗位具体要求的其它证件资料,有工作单位的应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
考生报名时所提供的证件资料,以及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每位报考者限报1个职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五、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在市人社局指导下,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通过资格初审并缴纳考试费用的,核发《准考证》,报考者于10月19日到市军转培训中心(原报名处)领取《准考证》,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者持《准考证》、正式有效身份证到指定的考场参加考试。
应聘同一岗位的需形成竞争,招考岗位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比例应不低于1:3。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将取消或核减该招考岗位计划数。
六、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试讲。
(一)笔试。笔试分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理论知识,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理论知识合计成绩须达到120分方可进入下一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