㈣体检、政审
体检按岗位临聘人数1︰1的比例和总成绩排名确定,由博乐市教育局会同博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参加体检的考生务必提前1天到报名处领取体检单(具体体检安排另行通知),到指定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体检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修订)》(新教师〔2010〕8号)、《关于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补充通知》(新教师办〔2011〕14号)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临聘领导小组批准,可在指定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复查,复查只能进行一次,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复查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岗位出现的空缺,按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博乐市教育局对体检合格考生按规定进行政审。因政审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时,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㈤调剂(2020年3月15日)
调剂工作由博乐市教育局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对入围面试且面试成绩合格,未被报考岗位录取的考生,根据岗位需求,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调剂到空缺岗位。
㈥公布拟聘用人员名单
由博乐市教育局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市临聘领导小组审核后,并进行公示,通过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双湖网http://www.blsdj.com网站,公示七天。对公示无异议的,由博乐市教育局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正式聘用人员名单。
㈦工资待遇与管理
临聘教师工资待遇暂参照自治区招聘的特岗教师工资标准执行,实行“同城同待遇”。此次临聘的教师福利待遇等费均由州、市财政予以保障。新临聘教师报到后,一律实行聘用制,聘期2020年3月---2020年春季学期结束,由博乐市阳光建博劳务派遣有限责任公司及新临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间由博乐市教育局及用人单位共同管理。
四、临聘单位及联系人信息
博乐市第一中学于世龙:13319098228
博乐市第五中学凌长海:15009096776
博乐市第六中学马春兰:15999051015
博乐市第八中学杨新霞:13679967773
博乐市第九中学靳娜:13809997601
博乐市高级中学吴斌:15739088353
博乐市第二小学杨文丽:18509096226
博乐市第五小学高红:18609096893
博乐市教育局人事办任育新:15209097228
博乐市教育局人事办闫玉杰:17799096807
五、监督及其他要求
临聘工作要自觉接受自治州、博乐市纪检、监察机关、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确保临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参与临聘工作的所有人员,要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和原则,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规定的考生,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本临聘简章由博乐市教育局临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