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云南昭通镇雄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学校教师选调公告【18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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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2019年城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学校公开选调教师相关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于下。
一、选调计划
(一)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学校教职工配备标准为小学1:26,初中1:21,学前教育1:17.5。
(二)乌峰中心学校辖区超编教职工调配到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学校任教。根据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学校学生到位情况动态确定实际招聘人数。若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学校新增学生超过预测计划确需增加招聘人数,则重新制定方案另行按程序进行招聘。
(三)旧府、南台、乌峰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学校缺口教师实行全县公开招考;其他乡镇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学校缺口教师由安置点所在乡镇中心学校辖区内制定方案报县教育体育局审定,按方案调剂结果并报县教体局备案。
(四)计划招聘岗位详见镇雄县2019年城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学校教师选调岗位设置计划表(易地安置点学校计划招聘181人,县第五小学招聘5人)。
二、选调原则
(一)政治过硬素质优良
(二)爱岗敬业成绩达标
(三)公平公正鼓励优秀
三、选调范围
小学教师面向乡镇中心学校在职在编在岗小学任课教师(含教辅人员)中选调,初中教师面向在职在编在岗的乡镇初中任课教师(含教辅人员)中选调,幼儿教师面向乡镇在职在编在岗学前教育任课教师(含教辅人员)中选调。
既上小学又上学前教育的教师,只要符合选调条件,可报考小学或幼儿园岗位;既上初中又上小学的教师,只要符合选调条件,可自愿选择报考初中或小学岗位;既上初中又上高中的教师,只要符合选调条件,可自愿选择报考初中岗位。
四、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思想健康,遵纪守法,爱岗敬业。
2.身体健康,能胜任教学工作。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专业知识。
4.普通话水平达二级乙等及其以上(以合格证为准);2018年年终履职考核和师德师风考核均为合格及其以上等次。
5.幼儿园、小学教师岗位需具有国民教育专科及其以上学历,初中岗位需具有国民教育本科及其以上学历。
6.教龄不少于3年(2016年8月31日前参加工作)。
7.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9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8.报考学科2019年春季学期教学成绩高于本学校同年级同科均分(按学校班级分类分开计算)。同时担任同年级同等班级同科多班教学任务的,以平均分最高的班级计算成绩均分。担任同年级所有班级同科教学任务教学成绩由学校根据其工作情况核定是否合格。无教学成绩的教辅人员(含学前教育教师),由学校根据学校管理规定和工作履职情况经班子会议研究核定教学成绩是否合格。
(二)禁止条件
1.受党政纪处分未解除的。
2.被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
3.2018年8月至2019年7月,有旷工(旷课)或事假累计达20天、病假累计达60天的。
4.截止2019年8月,在民办学校任教的公办教师(已退回原单位的除外)。
5.城区学校和乌峰中心学校辖区教师。
6.未转编的特岗教师。
五、选调方式
通过笔试和奖励加分择优录用。凡属选调范围、符合选调条件者,均可报名。幼儿园岗位同卷考试;小学语文、数学分科考试;初中语文、数学、英语、政治、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信息技术分科考试。
六、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由县教育体育局在相关媒体、各乡镇中心学校、县直学校发布选调公告。选调公告同时在县教育体育局一楼大厅宣传橱窗张贴。
(二)组织报名
1.本人到现场报名和采集信息,不许他人代报,按中高考报名程序组织。
2.报名时间:2020年1月20日至22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30。
3.报名地点:县第二幼儿园(县城保卫街)。
4.报名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普通话等级合格证、2018年年终履职考核合格证明和师德师风考核合格证明、教学成绩证明(内容包含任教学段、教学年级、班级、参考学生人数、及格人数、及格率、统测总分、个人均分、单位同年级同科均分等)、参加工作时间证明、出勤证明、一张免冠半寸半身近照。其中毕业证、普通话等级合格证、身份证、2018年年终履职考核证明等材料查验原件收取复印件。
5.报考对象只能按规定选报幼儿园、小学、初中某一学科岗位,多报错报的报名无效。
6.在县教育体育局招考办领取笔试准考证的时间另行通知。
7.报考人数与招考学科岗位比例达不到2:1的,按比例减少招聘岗位。
8.报考对象报名时对报考相关事项进行书面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