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笔试阅卷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分学科命题,满分100分。幼儿园岗位命题范围为幼儿园教材知识和教育教学理论,小学岗位命题范围为小学教材知识和教育教学理论,初中岗位命题范围为初中教材知识和教育教学理论。
2.命题、制卷及保密由县教育体育局负责,纪检监察等部门全程监督,施考按高考规程操作。
3.笔试时间:2020年2月5日上午9:00至12:00;笔试地点:镇雄县第一中学初中部。
4.阅卷按封闭流水作业方式进行,笔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5.笔试成绩公示:2020年2月6日上午在县教育体育局一楼大厅公示考试成绩。笔试申请查分时间:2月6日下午5:30点前。
(四)奖励加分
初中报考科目获2017年、2018年、2019年度中考乡镇一类学校、乡镇二类学校、完中类学校、附中类学校同科第1名至第10名者,在笔试成绩基础上加分分别为10分、9分、8分依次递减至加1分,以获奖最高名次加分,不累计加分,由县教研室负责审核。奖励和笔试综合成绩将择期在县教育体育局一楼大厅公示。
乡镇一类学校:九棵树学校、文化武校、塘房中学、中屯中学、赤水源中学、泼机镇第二中学、果珠中学、雨河中学、场坝镇第二中学、五德镇第二中学、尖山中学、坪上中学
乡镇二类学校:花朗中学、干沟中学、堰塘中学、碗厂中学、李子中学、木卓中学、茶木中学、黑树中学、大湾初级中学、大院子中学、林口中学、盐源中学、鱼洞中学、杉树中学、花山中学、坡头中学、场坝一中、以古中学、亨地中学、青山中学、仁和中学、中山文武学校、蓄菁中学
完中类学校:镇雄中学、长风中学、第一中学、以勒中学、五德中学、母享中学、牛场中学、芒部中学、大湾中学、第四中学、红叶中学、泼机中学、实验中学、罗坎中学、民族中学、赤水源高级中学
附中类学校:中屯中心学校、场坝中心学校、黑树中心学校、牛场高桥学校、以勒中心学校、乌峰中心学校、以古中心学校、林口中心学校、大湾中心学校、雨河中心学校、杉树中心学校
(五)资格复审
成绩公示期间,县教育体育局对初步入围人选进行资格复审,体检和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选岗程序。
(六)公开选岗
1.确定入围人选。
根据招聘计划按笔试和奖励加分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入围人选(包括县第五小学)。
2.确定选岗对象。
根据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学校计划新增学生数、计划选调教师数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选岗对象,选岗人数为第一批次占50%,第二批次占20%,第三批次占30%(各批次选岗详见附件)。
3.严格选岗顺序。严格按选岗对象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公开选岗(包括县第五小学)。成绩相同的,按照教龄长短、少数民族、女性、年龄高低、学历层次顺序确定选岗先后顺序。选岗后根据学生到位情况按成绩从高到低分批通知体检报到。
4.选岗时间地点。分批选岗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拟聘人员
1.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当事人返回原单位工作。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后统一办理调动手续。
2.入围后放弃录用者,3年内不得参加我县同类选调(推荐报考学校负责审核)。
七、工作纪律
(一)凡符合选调范围、选调条件的教师,所在学校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拒绝出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选调教师所在学校出具的各项证明材料,必须有经办人、乡镇中心学校校长(县直学校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
(三)选调工作期间,相关领导干部、工作人员和选调对象有下列行为之一并经查实,属校长和其他干部的,视其情节给予免职和其他党政纪处分;属工作人员的,视其情节给予党政纪处分;属报考者的,视其情节给予党政纪处分并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
1.用暴力、欺骗、威胁等非法手段破坏或妨碍选调工作的。
2.伪造有关材料、证件、数据或违反选调原则的。
3.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
4.无理缠访或应回原学校工作而不按时回原单位工作的。
5.在未接到上级调动通知前提前脱离原单位工作岗位的。
6.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的。
八、其他事项
(一)从选调工作开始,到试用期间都属于资格审查时间。期间若当事人被举报并经查实,或相关部门对当事人的证件、证明材料有疑问并经查实有虚假的,取消当事人的报考或试用资格,当事人返回原学校工作,从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选调工作期间,报考对象车旅费自理。
(三)相关事宜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附件:镇雄县2019年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学校教师招聘计划数及各批次计划选岗人数.xls
镇雄县教育体育局
2020年1月14日
学校招聘如果提前收取考试费、报名费,请仔细斟酌,谨防上当受骗